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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少年認非法集結否認刑毀管武 案件押後判刑

政事

16歲少年認非法集結否認刑毀管武 案件押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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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少年認非法集結否認刑毀管武 案件押後判刑

2020年09月15日 16:48 最後更新:16:55

少年否認刑毀管武兩罪

16歲少年於去年‪12月‬初在土瓜灣涉嫌聯同其他人在九巴車窗上塗鴉,被控非法集結、刑事毀壞以及管有攻擊性武器3罪,被告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1項參與非法集結,否認另外2項控罪,裁判官張天雁押後判刑,與2項控罪審訊一併處理,案件將於12月17日審訊,為期2日。

被告鄭旨臻。

被告鄭旨臻。

16歲被告鄭旨臻被控於去年‪12月4日‬在‪九龍城土瓜灣道農圃道至馬頭圍道‬參與非法集結,夥同至少2男1女刑毀1輛巴士擋風玻璃和非法管有1支伸縮鋼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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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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