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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6億投資騙案及洗黑錢 29歲前城大教學助理判囚12年

社會事

涉2.6億投資騙案及洗黑錢 29歲前城大教學助理判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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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6億投資騙案及洗黑錢 29歲前城大教學助理判囚12年

2020年09月17日 15:11 最後更新:15:45

案中有35名受害人

29歲前城市大學教學助理涉在15年至18年,訛稱自己從事名貴手錶及手提電話買賣,誘騙35名事主投資近1億1千萬元,並洗黑錢1億5千萬元。她上周承認16項欺詐罪及1項洗黑錢罪,今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12年。警方在庭外表示歡迎裁決,同時希望提醒市民提防一些聲稱在短期內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買賣,市民應提高警覺,並向家人、朋友、專家投資者索取意見,避免倉卒地作出投資決定。

警方講述判決

警方講述判決

29歲女被告王安妮在1991年出生,在1995年從福建來港,2014年取得香港城市大學社會科學學士(社會工作)學位,畢業後在城大任職教學助理,月薪約兩萬元。身形肥胖的王患有糖尿病,並有3項案底,其中兩項為盗竊。

警方講述判決

警方講述判決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總督察馮培基,今午在高等法院庭外舉行記者會,馮指報稱為商人的被告在香港開設一間貿易公司,向事主訛稱從事名貴手錶及手提電話買賣,聲稱會協助事主尋找客源,再以低價購買高價放售來獲取利潤。被告在事件初期按期發放「利潤」予事主以獲取信任,其後又遊說事主透過現金、信用卡、匯款方式加大投資金額,以獲取更多及更快的投資回報。但被告不能向事主歸還本金、利潤及聲稱已購買的商品,更失去聯絡。

馮透露本案事主多達35人,年齡介乎27歲至62歲,20名男子,25名女子,涉及金額多達1億3900萬元,事主損失最低為11萬元,最高則高達6500萬元。

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聲稱的名貴手錶及手提電話買賣生意從不存在,被告亦在2014年至2016年間,利用其名下5個銀行帳戶處理高達2億8千多萬元的犯罪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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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拘3人涉18億元洗黑錢案 開設多間公司及戶口曾單日入賬3900萬

2024年04月18日 17:33 最後更新:18:26

海關拘捕3人涉嫌利用名下公司銀行戶口處理懷疑犯罪得益,涉款約18億元。被捕的2男1女年齡介乎42至60歲。

海關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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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財富調查科財富調查第一組指揮官楊爾德表示,涉案三人涉嫌在2021至2022年期間開設5間公司和18個公司戶口,在申請開戶時向銀行報稱從事不同類型貿易業務,包括手機配件、機械批發和汽車零件公司,但全部公司並無報稅紀錄,無進出口報關紀錄,亦無實質業務地址。這些公司在開戶後,立即出現出現異常頻密,而且大額的可疑交易,例如其中一個戶口,一天內的入帳金額,高達3900萬元,一天內的交易次數,最高也達到167次。

海關財富調查科財富調查第一組指揮官楊爾德。海關FB

海關財富調查科財富調查第一組指揮官楊爾德。海關FB

調查發現,這些空殼公司戶口的資金,來自1間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以及超過200間本地和境外公司,資金到帳後,短時間內就會被轉至其他戶口。海關指,其中1名被捕女子的戶口,就曾收取約9億元,其後經2間找換店轉到其他公司,或轉移到涉案另外2名男子。

海關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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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相信涉案的洗黑錢集團,開設公司戶口,是因為公司戶口可處理較高金額的交易,而且易於進行境外匯款;他們亦利用虛擬貨幣和空殼公司的隱匿性,以虛假貿易作為掩飾。海關指會繼續調查資金的來源和去向,並循被捕人士的背景和資金流作多方面調查,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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