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龍崗區平湖街道執法隊出動人員,依法拆除平龍東路403號廠房內一處違法佔用國有儲備用地臨時建築,面積670平方米。
多部門聯合
據執法人員介紹,該處侵佔國有土地臨時建築已存在多年,由於歷史原因複雜,存在較大經濟利益,當事人不理解、不配合,抵觸心理嚴重,是今年平湖街道政府儲備土地清理專項行動任務中拆除難度較大的一處。
對此,執法人員積極與當事人溝通,講法規講政策,解釋相關國土管理相關規定,面對當事人的質疑,執法人員細緻工作,直面問題,由於當事人拒不配合,我隊依法啟動強制拆除程序。
拆除中
8月底,執法隊依法出具限期拆除通知書,責令當事人限期拆除。但是當事人未依法履行法定義務,逾期未拆除該處臨時建築。
執法隊制定拆除方案後,確保拆除工作的順利進行,聯合土地整備中心、國有土地辦、平湖派出所、應急分隊、社區工作站等相關單位,對該處非法佔用國有儲備用地臨時建築進行拆除,拆除面積670平方米。
拆除後
龍崗區規劃土地監察局負責人表示,將繼續依照據市、區查處違法建築和違法用地的相關指示精神,對其他違法佔用國有土地臨時建築進行清理,並依法移交相關管理部門管理,全面落實政府儲備土地清理專項行動任務,加快國土空間提質增效,實現高質量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