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年被判入更新中心

雙親在內地居住的 15歲「雙非」少年去年9月15日在將軍澳港鐵站被搜出沒有手機夾的自拍棍及一部對講機,早前在開審前認罪,今在九龍城法院就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判入更生中心,至於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裁判官則判罰款1000元。

少年今在九龍城法院就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判入更生中心。資料圖片

少年今在九龍城法院就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判入更生中心。資料圖片

15 歲少年被控於去年 9 月 15 日, 在將軍澳港鐵站外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手機夾被移除的自拍棍,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無持有適當牌照而管有一部對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