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10月再訊
27歲電腦技術員及22歲無業男今年5月疑在黃大仙張貼反修例文宣,期間涉嫌襲擊一名上前阻止的休班警,被控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今在九龍城法院再訊。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6星期至10月30日,以索取法律意見,獲裁判官批准,兩人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兩名被告分別是27歲電腦技術從業員林浩及22歲無業男劉偉川,同被控於今年5月15日,在黃大仙龍蟠街龍蟠苑龍珊閣外行人天橋,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對警務人員A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政事
押10月再訊
27歲電腦技術員及22歲無業男今年5月疑在黃大仙張貼反修例文宣,期間涉嫌襲擊一名上前阻止的休班警,被控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今在九龍城法院再訊。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6星期至10月30日,以索取法律意見,獲裁判官批准,兩人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兩名被告分別是27歲電腦技術從業員林浩及22歲無業男劉偉川,同被控於今年5月15日,在黃大仙龍蟠街龍蟠苑龍珊閣外行人天橋,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對警務人員A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