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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竊16年文物,離奇現身廣東拍賣行!文物局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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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竊16年文物,離奇現身廣東拍賣行!文物局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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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竊16年文物,離奇現身廣東拍賣行!文物局回應

2020年09月19日 18:49 最後更新:12:10

四川省圖書館一批珍貴文獻失竊16年後離奇現身廣東拍賣行,目前由公安機關暫扣,文物行政部門已展開調查。面對公眾的關切,各相關方也在陸續發聲。

9月17日下午,廣東省文物局工作人員回應南都記者,此次廣東崇正拍賣有限公司(下稱「廣東崇正」)舉辦文物拍賣活動前,確已按規定提出審核申請,並由該局批複、備案。該局正積極配合調查。

廣東崇正方面則向南都記者表示,這批現已被認定為失竊文物的拍品系拍賣委託人善意取得,其上沒有四川省圖書館的任何印記,公司在上拍前也已通過「中國被盜(丟失)文物信息發佈平台」進行檢索,未發現相關登記,因此沒有認定為館藏失竊文獻。據崇正相關工作人員轉告,目前,委託人無意接受媒體採訪。

「西南名儒林思進和他的友朋書札」拍品之一。

拍賣行系按規報批,未發現是館藏文物

8月29日,廣東崇正對外發佈「西南名儒林思進和他的友朋書札|崇正2020春拍」拍品信息,以圖文形式介紹了這批即將於9月13日拍出的信札,稱其原為1938年林思進親自彙編整理成冊並題籤的師友書信、詩箋,“數量龐大、內容豐贍,為稀見的近代史研究材料”,“基本未面世過”,此次拆分成多個標的上拍。正是這篇宣傳材料,引起了部分網友的注意。

文博領域公眾號「江上說的」於9月10日發文稱,這些拍品中,有部分入編了《四川省圖書館館藏珍品集》,是身份明確的館藏珍貴文物,絕對不該出現在拍賣會上。當晚,廣東崇正發出《林思進相關拍品撤拍的聲明》,表示對此批信扎的來源尚需進一步核實,因此做出撤拍決定。9月13日,在如期舉行的廣東崇正“2020春季拍賣會-古逸清芬·信札古籍文獻”專場,南都記者注意到,確無相關拍品。

川圖失竊藏札曾在2005年被拍出。

幾乎是在拍賣會舉行的同時,9月13日晚間,四川省圖書館就林思進藏品失竊一事發出聲明,證實現身崇正拍賣行的這批信札確系該館書庫2004年12月13日失竊案的被盜文獻。聲明中也介紹,該館在失竊案發生時已經向公安機關報案,但是直到今年8月29日知悉廣東崇正對外發佈的拍品信息後,才第一時間發現拍品與失竊文獻高度相似,於次日上報四川省文化和旅遊廳、省文物局,並告知警方。

這一消息引起公眾嘩然:識別、追回失竊館藏,難道只能靠網友的偶然關注?

其實,針對這一問題,今年4月30日國家文物局重新公佈的《文物拍賣標的審核辦法》有詳細規定:在文物拍賣公告發佈前,拍賣企業應向省級文物行政部門提出文物拍賣標的審核申請,由3名以上審核人員(其中省級文物鑒定委員會委員不少於1名)共同進行實物審核,若發現屬於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及其他國家機關、部隊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收藏、保管的文物,以及非國有博物館館藏文物,不得作為拍賣標的。國家文物局對省級文物行政部門的審核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此次出現的「林思進書札」,是否經過了文物管理部門的把關?據廣東省文物局工作人員對南都記者回應,整個審核流程確系合規,由該局批複、備案。在廣東省文化和旅遊廳官網的政務公開欄目中,至今仍可查到《廣東省文物局關於“廣東崇正拍賣有限公司2020年春季拍賣會”文物標的的批複》,落款時間為8月26日,文件中對申請審核的1106件/套拍品詳細甄別為“禁止拍賣物品”、“禁止出境物品”、“限制出境物品”和“非文物”四類,其中1件標的被認定為“禁止拍賣物品”,責令撤拍。

廣東崇正相關工作人員亦表示,該公司收到廣東省文物局上述批複文件之後,方才舉辦拍賣會。當發現拍品來源有疑,也第一時間進行了撤拍,因此林思進相關拍品沒有出現在預展現場,也沒有進行拍賣。

國內已有失竊文物檢索平台,但數據不全

南都記者獲悉,拍賣公司為避免成為銷贓渠道,在徵集拍品時,會要求委託方說明來源,內部也會進行審定,初篩上報之後還要接受文物部門的審查。層層審核的重點之一就是,確認擬拍賣標的是否屬於不得拍賣的館藏被盜(丟失)文物。

然而,在實際操作中,拍賣公司並沒有能力逐一核實拍品來源,很大程度上依賴委託人的說明。在簽署合同時,委託人須對拍品來源的合法性做出保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合法取得文物的途徑包括:依法繼承或者接受贈與;從文物商店購買;從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購買等。通常來說,文物拍賣成交憑證及發票,可以作為合法來源證明材料。對於林思進信札的拍前鑒別過程,廣東崇正相關工作人員回應,委託人稱其通過2005年的公開拍賣獲得這批信札,而後珍藏至今,這一信息與網上的拍賣記錄能夠對應;信札上沒有四川省圖書館的任何印記;依照上拍前的慣例,公司還通過「中國被盜(丟失)文物信息發佈平台」進行檢索,未發現相關登記。因此,崇正方面認為拍品系委託人善意取得,可以進入拍賣流程。

顯然,在上述求證過程中,公開、聯網的「中國被盜(丟失)文物信息發佈平台」(http://bdww.sach.gov.cn)應是攔截失竊文物流入市場的最後一道閘門。據國家文物局資料,該平台由公安部和國家文物局主辦,陝西公安、文物兩部門牽頭建設,2017年11月16日正式上線。平台的主要功能是採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被盜、丟失文物信息數據,由公安機關和文物部門審核後錄入平台,掌握我國被盜、丟失文物情況,並分批向公眾和國際社會發佈;同時,群眾如果獲悉涉及被盜、丟失文物去向等有關線索,可在平台內該文物頁面直接舉報,以此作為“打擊防範文物犯罪聯合長效機制”。

該平台上線近3年來,曾成功追回過國家一級文物。2017年12月,浙江某拍賣公司網站上的一件拍品「商代中期獸面紋銅鬲」被群眾發現與1988年安徽省博物館被盜流失的藏品有些相似,通過該平台舉報,國家文物局和公安部立即介入,由浙江省文物局對拍賣公司下達停止交易指令,經鑒定後確為丟失的國家一級文物。當年12月29日,這件獸面紋鬲被送回安徽博物院庫房暫存,多名犯罪分子被抓獲,今年5月由安徽博物院正式接收。據介紹,這是「中國被盜(丟失)文物信息發佈平台」建立後第一次成功追回被盜文物。

被追回的商代鬲。

南都記者檢索發現,至今在該平台上仍然可以找到這件「被盜文物」(發佈編號為BD0001/12.2017)和詳細信息介紹,未更新找回狀態。縱觀入庫信息,全部被盜、丟失文物共268條,大部分為平台2017年上線時批量錄入的信息,其中四川省圖書館確認於2004年失竊並報案的林思進藏札沒有任何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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