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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龍小隊」警員被起底發布FB及IG滋擾 入稟要求頒禁制令

政事

「速龍小隊」警員被起底發布FB及IG滋擾 入稟要求頒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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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龍小隊」警員被起底發布FB及IG滋擾 入稟要求頒禁制令

2020年09月21日 13:05 最後更新:13:16

警員要求法庭下令發布者刪除有關帖子。

身為「速龍小隊」一員的警員伍尚國,上周五入稟高等法院,指有人在今年六6月在Facebook及Instagram上發布其相片、姓名、地址、在警隊及童軍總會的職位,意圖向他作出滋擾及恐嚇。伍要求法庭下令發布者刪除有關帖子,並要求法庭頒令禁制發布者再針對伍作出起底及滋擾行為。

「速龍小隊」警員伍尚國的資料被人發布上網。 網圖

「速龍小隊」警員伍尚國的資料被人發布上網。 網圖

原告為伍尚國,被告為伍灝賢(英文名:Ng Ho Yin Desmond)。原告在入稟狀指被告在2020年6月6日及6月10日,透過Facebook及Instagram發佈原告的相片、姓名、地址、在警隊及童軍總會的職位,故要求法庭下令被告刪除有關資料,但禁制被告使用、發佈、傳達或披露原告的姓名、職位、住宅地址、辦公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出生日期、電話號碼、香港身份證號碼或其他任何官方身份證明文件的號碼、Facebook帳戶ID、Instagram帳戶ID、相片等,禁止恐嚇、騷擾、威脅或煩擾原告,禁止被告協助、造成、慫使、促致、唆使、煽動、協助、教唆或授權他人從事上述任何行為或參與上述任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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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公署譴責許智峯披露司法人員個資 稱構成「起底」罪行

2024年03月04日 15:46 最後更新:19:40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強烈譴責許智峯公然在網上發布帖文,在沒有相關人士同意下,披露香港特區法官、檢控官和執法人員的個人資料,並呼籲公眾向他提供有關人員進一步資料。

許智峯。資料圖片

許智峯。資料圖片

公署強調許智峯相關行為可能構成私隱條例的「起底」罪行,予以強烈譴責。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上載或轉載「起底」訊息都會干犯罪行。若公眾人士響應一些網上呼籲「起底」的行動,而在沒有當事人同意下披露他們的個人資料,也可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公署呼籲公眾人士切勿響應相關帖文,對所列出的人員進行「起底」,或提供其他人員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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