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長被判囚2年半。
深水埗去年2017年9月發生嚴重交通意外,一輛城巴剷上行人路,釀成3死30傷。車長方烱華已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及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被判囚2年半。一名死者家屬和傷者日前入稟區域法院,向車長和巴士公司追討傷亡賠償。
城巴剷上行人路,釀成3死30傷。 資料圖片
原告人分別是死者親屬李翠兒,音譯,代表死者李健華,以及傷者胡侯國,音譯。被告分別是車長方烱華和城巴有限公司。兩名原告分別指控城巴公司和車長,因為在2017年9月22日工作疏忽或違反責任導致車禍,分別導致兩名原告人受傷和失去親友。另外李翠兒因為是次意外蒙受精神創傷。
城巴表示獲批准輸入20名來自內地的車長,首批5名內地車長會陸續抵港,並準備接受本地駕駛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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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巴表示,在保障本地勞工優先就業的前提下,透過「運輸業輸入勞工計劃」,試行輸入非專營巴士車長。經過嚴謹遴選程序後,獲批准輸入20名來自內地的車長,首批5名內地車長會陸續抵港,並準備接受本地駕駛考試。
城巴表示,非專營巴士業務廣泛,涵蓋巴士租賃、員工接駁車、觀光服務等。內地車長按法例只會駕駛非專營巴士的固定路線。城巴相信為非專營巴士服務輸入人手,有助於釋放更多本地車長勞動力,提供專營巴士服務。
城巴fb圖片
城巴又指,本港公共運輸業界一直面對車長短缺的挑戰,城巴會繼續招聘,吸納人才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