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是盲目的?
內地一名30歲劉姓男子去年3月在社交平台上認識了一名比自己大3歲的女子,兩人聊天十分投緣,於是見面並交往,並在8月迅速結婚。不料婚後,劉男卻發現對方種種反常,於是報警,最終發現該女子的身份資料均是假的,真實年紀為50歲,騙婚是為了還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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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內地媒體報導,來自江蘇常州市的劉生於2019年3月在某個短視頻平台上認識了這名叫「程瑞雪」的女子。劉生表示,對方稱自己30出頭,而她的身份證上也顯示為1987年出生,因為化妝的原因,劉生也就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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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相談甚歡,沒多久,劉男還帶程瑞雪見了父母,父母對乖巧的程瑞雪也很喜歡,而且覺得年紀也很適合,於是很快就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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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婚後,程瑞雪就以在杭州做服裝生意為由經常不歸家,而相處時間長了,周圍親戚朋友對她的年紀也指指點點。相處之後劉男也發現對方許多反常的地方,於是到派出所報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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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警方調查後,才發現程瑞雪本姓徐,真實年齡是50歲,身份證是找人代辦的假證。她由於欠下十多萬網貸無力償還,看準了劉男結婚心切,就假扮85後騙婚,之後將6.88萬元彩禮拿去還貸。目前,徐某涉嫌詐騙罪已被刑拘,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俗語有云,愛的反面就是恨。台灣《聯合報》報道,台灣一大學的碩士研究女生,與李姓男教授發生不倫戀。女方不滿教授變冷淡,竟在網上瘋狂散布李的裸照、誹謗李始亂終棄。李男最後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判她應執行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4.5萬(新台幣‧約1.17萬港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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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依無故以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女研究生拘役25日,再依加重誹謗罪判女方拘役30日。
檢察官指控,女方2021年9月傳送facebook交友邀請給李,李接受,雙方開始以通訊軟件Messenger聯絡,數天後,2人相約共進晚餐,餐畢,共同前往台北巿中山區某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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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行為結束,李未穿上衣躺在床上使用手機,女子偷拍李的裸照。她後來認為李在雙方發生性行為後變得冷淡,要求李與配偶離婚又遭拒,遂登入「Dcard」網站誹謗李為「狼師」、「利用我的疾病,誘騙我上床」、「他騙我單身,其實他已婚有2個小孩」、「我疑似被他傳染了性病」、「他會偽造對話紀錄、證據」,還張貼記載「處女膜4點、7點舊撕裂傷」的驗傷單及報案三聯單,暗示李性侵。
2021年11月,女研究生再上網貼文,指控男方性侵,甚至打過程鉅細無遺地貼網。李不甘其擾向檢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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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女方認罪,法官認為,她未徵得李的同意,竊錄李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欠缺對他人的尊重,又僅因不滿李對她的態度,毀損李的名譽,審酌她沒有犯罪前科,依法量刑。
判決書還說,女方雖無前科,符合緩刑條件,不過,迄未能獲取李的諒解,且女方過去曾因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後與對方發生紛爭,經士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處分確定,不宜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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