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只認可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的傳媒,大部分學生媒體、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成立的網媒,均未有在GNMIS系統登記。據悉,警方修例主要是為了扭轉目前長久以來,大量不知名媒體湧現,令示威現場「記者多過示威者」難以控制的情況。
新例之下,警方承認的傳媒,為1. 目前GNMIS系統內的傳媒機構,目前共205家,以及2. 「國際認可及知名」媒體。而大部分學生媒體、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成立的網媒,都沒有登記在系統內,所以不被承認「傳媒代表」身份。
消息公布後,不少人以為,新媒體或網媒會被排除在外,但事實上,在GNMIS系統中的205家傳媒機構,並不全是傳統媒體,而是有大量新媒體,其中包括《立場新聞》、《眾新聞》、《獨立媒體》、《癲狗日報》等都是GNMIS系統的登記媒體。
這次修例特別之處,是原本《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包括記者協會會員證和攝記協會員證,但修例之後,將不再包括在內。
以往警方與記協等組織,原本存在互信,但去年反修例運動之後,警方與記協的互信似乎已瓦解。
自反修例以來,穿「黃背心」現身示威活動現場的「記者」人數暴增,更不時出現「黃背心」多過示威者以至警察的情況。有不少自稱網媒人士,從記者組織取得記者證,甚或自行印製「記者證」,便走到示威最前線,部分更直認是示威者的「手足平台」;另有自稱公民記者、自由工作記者等,針對性地直播警方一舉一動,配以粗言穢語旁述,部分人在警方行動時,經常阻擋在警察和示威者中間情況頗為混亂。
高人話,警方也曾嘗試與這些記者組織溝通,加強協調管理,但都不得要領。這些組織一方面反對警方作任何規管,但警方詢問如何判別記者真偽,這些組織也不會提出任何解決方法。
警方最後自行修訂通例,此外也將擴大警察傳媒聯絡隊編制至300人以上,協助警員辨別獲認可的傳媒機構記者,將他們和非認可的「記者」區別對付。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