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民代蘇震清等人涉賄被檢方起訴。(圖片來源:台灣「中時新聞網」)
中國台灣網9月22日訊 針對台灣民意代表集體貪污案,台北地檢署經過53天偵辦,認定台灣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負責人李恆隆為奪取台灣知名百貨公司SOGO經營權,9年來行賄民代及助理共3774萬元新台幣。其中民進黨民代蘇震清以參加屏東縣長初選,打著叔叔蘇嘉全在民進黨執政後將位居要職等名目,向李索賄2580萬元新台幣最多。檢方起訴蘇震清及國民黨民代廖國棟、陳超明,無黨籍民代趙正宇4名現任民代及前民代、「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等12人,請求從重量刑。
據檢方調查,台灣太流公司前負責人李恆隆涉嫌透過「白手套」郭克銘等人,行賄民代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以及前民代陳唐山、徐永明等人,讓他們以修案或施壓官員的方式,協助其取得SOGO經營權。民代趙正宇則涉嫌受賄至少920萬元新台幣,護航殯葬業者施壓變更地目。
台北地檢署7月31日指揮調查部門兵分65路搜索,並約談63人到案,訊後聲押李恆隆、郭克銘、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等多人獲准。
檢方在起訴書上痛批,蘇震清等人自甘墮落,長年收賄,淪為李恆隆以金錢豢養的家臣,恣意鞭笞、騷擾恫嚇官員,干預行政權、侵犯所謂「司法權」,建議法院對蘇震清5人判處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