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指修訂通例為防魚目混珠 李家超強調非為記者作定義

政事

指修訂通例為防魚目混珠 李家超強調非為記者作定義
政事

政事

指修訂通例為防魚目混珠 李家超強調非為記者作定義

2020年09月23日 20:14 最後更新:20:25

李家超表示,香港奉行的新聞自由沒有改變

警方修改「傳媒代表」的定義,僅限於已登記政府新聞處系統(GNMIS)的傳媒機構。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發表網誌,指警方自去年6月至今在處理很多大型群眾事件時,面對不少假借新聞採訪而魚目混珠的人,修訂「傳媒代表」的定義,讓其更明確及清晰,有助警方在可行情況下向他們提供特別採訪安排,強調修訂不是為記者作任何定義。

李家超指修改通例不是為記者做任何定義。資料圖片

李家超指修改通例不是為記者做任何定義。資料圖片

李家超指,過去更有自稱「記者」的人,因在現場犯法而被起訴,包括涉嫌參與暴力衝擊立法會,,以及去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涉嫌「搶犯」。他表示政府新聞處系統推行已久,處理駐港非本地新聞機構申請成為GNMIS用戶時,一貫是考慮有關電視廣播機構的收視、電台的收聽率、通訊社、報章、雜誌的發行量及讀者人數。目前,GNMIS有205間傳媒登記,包括本地及國際傳媒,亦有網媒。

李家超表示,香港奉行的新聞自由沒有改變。警隊修訂內部指引中「傳媒代表」的定義,對新聞工作者的依法採訪工作毫無影響,一切如常。在警隊日常行動上,警方按需要設立行動封鎖區,除警務人員外,其他人不能進入。警方剛公布的內部指引,讓警務人員在可行情況下,讓這些「傳媒代表」進入一般不容許傳媒進入的封鎖區內,為他們安排特別位置作採訪,這是額外有利採訪的安排。其他人士則不會獲得特別採訪安排,但可在封鎖區外如常活動。

李家超又指,環顧外地,有不少奉行新聞自由的地方實行記者認證制度,包括美國紐約市及洛杉磯。在美國俄勒岡州,當地的執法部門最近亦遇到自稱「記者」人士在現場造成混亂,當地上訴法院,上月在一宗暫緩「記者保護令」的判決中指出,記者若沒有確定標準,可能對執法人員帶來無法挽回的傷害。這些外國制度、做法以及法院的判決都是在奉行新聞自由的地方實行,不被視為抵觸新聞自由。香港警隊修訂內部指引有關「傳媒代表」的定義,讓警務人員易於識別他們,以作特別的額外安排,更有利於專業記者採訪,更能讓雙方各司其職。

往下看更多文章

消委會賀成立50周年 李家超:為港締造安心消費環境令大家買得放心

2024年04月25日 21:00 最後更新:22:15

行政長官李家超出席消委會50周年誌慶酒會表示,消委會半個世紀以來建立的專業、可靠、具公信力形象深入民心,幫助香港締造安心的消費環境,令本地和外地消費者買得放心,他充分肯定消委會工作和努力。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四月二十五日)出席消費者委員會五十周年誌慶酒會。圖示李家超(前排中)、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前排右十)、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前排左九)、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前排左八)、消費者委員會主席陳錦榮(前排左十)、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黃鳳嫺(第二排左八),以及其他嘉賓在酒會祝酒。政府新聞處圖片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四月二十五日)出席消費者委員會五十周年誌慶酒會。圖示李家超(前排中)、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前排右十)、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前排左九)、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前排左八)、消費者委員會主席陳錦榮(前排左十)、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黃鳳嫺(第二排左八),以及其他嘉賓在酒會祝酒。政府新聞處圖片

李家超致辭表示,本港正經歷新的經濟發展期,過去經歷不同經濟轉型時期,港人總能發揮獅子山精神,在轉變中把握機遇、開創新局面、創造新奇蹟。隨著市民和各地旅客有更多消費活動,香港市場已經活躍起來,各行業更要跟上時代展露發展步伐,就消費者新要求、消費模式,完善服務和產品質素,積極應變、求變、懂變,推陳出新,轉型升級,不斷突破自我,大膽創新,讓所有消費者的體驗賓至如歸。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四月二十五日)在消費者委員會五十周年誌慶酒會致辭。政府新聞處圖片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四月二十五日)在消費者委員會五十周年誌慶酒會致辭。政府新聞處圖片

他期望亦有信心消委會繼續與時並進,以勇於創新的精神為消費者服務,締造更好的消費環境,提振消費信心和市場競爭力,當局會一如既往全力支持消委會工作。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四月二十五日)出席消費者委員會五十周年誌慶酒會。圖示李家超(前)在酒會主持儀式。政府新聞處圖片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四月二十五日)出席消費者委員會五十周年誌慶酒會。圖示李家超(前)在酒會主持儀式。政府新聞處圖片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四月二十五日)出席消費者委員會五十周年誌慶酒會。圖示李家超(前排中)、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前排右三)、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前排左二)、消費者委員會主席陳錦榮(前排左三)、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黃鳳嫺(第二排右七),以及其他嘉賓在酒會主持儀式。政府新聞處圖片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四月二十五日)出席消費者委員會五十周年誌慶酒會。圖示李家超(前排中)、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前排右三)、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前排左二)、消費者委員會主席陳錦榮(前排左三)、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黃鳳嫺(第二排右七),以及其他嘉賓在酒會主持儀式。政府新聞處圖片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