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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男生涉攜削尖遠足杖錘 案件押後不准離港

政事

19歲男生涉攜削尖遠足杖錘 案件押後不准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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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男生涉攜削尖遠足杖錘 案件押後不准離港

2020年09月24日 13:42 最後更新:14:06

被告每周需到警署報到

民眾於去年10月發起「追究警暴守護民眾與記者同行」遊行,結果演變成激烈衝突,一名19歲男子被指管有削尖遠足杖、錘子等工具,藉此破壞他人財產,今首度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辯方要求,押後案件至11月12日,以索取文件及諮詢法律意見,其間被告不准離港及每週往警署報到一次。

當晚大批示威者在旺角聚集防暴警戒備。有線截圖

當晚大批示威者在旺角聚集防暴警戒備。有線截圖

被告陳澤勝面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控罪指,他於去年10月27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25號廣華醫院內保管或控制一支削尖的遠足杖、一把錘子和一把萬用刀連鉗子,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上述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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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麻地暴動案1人審前認罪18人罪成 官斥圖壯大聲勢鼓勵他人破壞安寧

2023年06月17日 11:14 最後更新:12:16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大,19人涉嫌在油麻地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1人在審前認罪,其餘18人否認控罪。區域法院法官游德康今裁決時指,涉案暴動規模龐大,18名被告當時必定知道他們身處暴動現場,並意圖參與暴動以壯大聲勢,鼓勵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游官裁定18人暴動罪成,其中一名男被告亦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成。

當日在彌敦道大批示威者堵路。資料圖片

當日在彌敦道大批示威者堵路。資料圖片

19名被告依次為勞俊軒(27 歲,建築工人)、呂鋒(20 歲,學生)、吳進欣(23 歲,學生)、倪倬傑(25 歲,攝影師)、蕭竣旻(20 歲,學生)、蕭子慧(23 歲,圖像設計師)、蕭穎鈊(22 歲,侍應)、黃靖斐(19 歲,推銷員)、黃紫情(26 歲,護士)、鄭文豪(19 歲,學生)、張振鴻(31 歲,保安員)、張婉兒(19 歲,學生)、趙泳姿(19 歲,學生)、鍾凱文(19 歲,學生)、古倩誼(21 歲,文員)、黃沅詩(18 歲,學生)、林堅信(21 歲,學生)、李浚維(18 歲,學生)和何羚甄(17 歲,學生)。

當日在彌敦道大批示威者焚雜物及堵路。資料圖片

當日在彌敦道大批示威者焚雜物及堵路。資料圖片

19 人同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第十一被告張振鴻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即管有汽油、3 塊布及 4 個打火機。

由左至右被告:鍾凱文、何羚甄,李浚維及趙泳姿。資料圖片

由左至右被告:鍾凱文、何羚甄,李浚維及趙泳姿。資料圖片

第十被告鄭文豪在審前承認暴動罪,其餘18名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第十一被告張振鴻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成。

由左至右被告:張婉兒、張振鴻、黃紫情、蕭穎鈊及勞俊軒。資料圖片

由左至右被告:張婉兒、張振鴻、黃紫情、蕭穎鈊及勞俊軒。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