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政府發佈通告,對《羅湖區南湖街道船步街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稱「方案」)徵求意見。方案指出,本項目簽約期限為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起90日內(含90日),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簽約期限內達不成徵收補償協議的,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羅湖區人民政府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
方案要點摘錄:
1、補償方式:徵收被徵收人合法所有的住宅房屋,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產權調換、貨幣補償與產權調換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補償。
2、對非商品性質房屋的補償,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依法評估確定的價格或市房屋徵收部門發佈的房屋徵收補償基準價格確定,以價高者為準,並根據《深圳市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試行)》(市政府令第292號)附件進行補償。
3、住宅類房屋可選擇產權調換方式進行補償,按被徵收房屋房地產權證書記載的建築面積1∶1.2予以產權調換,或按被徵收房屋房地產權證書記載的套內建築面積1:1予以產權調換。房地產權證書或者房地產登記簿沒有記載套內面積或者記載不明的,按證載建築面積1:1.2予以產權調換。住宅類房屋不予以增購。
4、安置房位於羅湖區南湖街道船步街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回遷安置範圍內。
5、住宅、辦公類房屋搬遷費標準為40元/平方米,商業類房屋搬遷費標準為60元/平方米。
6、該方案自發佈之日起施行,至本項目補償完畢之日自行失效。
實際上,羅湖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在8月24日發佈該項目的房屋徵收提示:因羅湖區南湖街道船步街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需要,現擬對船步街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範圍內房屋實施徵收。
需要協調17個小區等利益訴求
而此前發佈的搬遷安置補償方案顯示:選擇貨幣補償的按照項目市場評估價給予補償,住宅為4.5萬/㎡;每套可增購最多10㎡,按照同地塊安居房標準;按時簽約最高可獎勵8萬/套。
據南都,船步街片區棚改項目佔地面積超10萬平方米,建築面積超20萬平方米,房屋1900多套;涉及權利主體1700餘戶、租戶900多戶、居住人口7300多人。且片區房屋建於上個世紀80年代,歷史遺留問題多,是深圳市老舊住宅小區棚改中涉及小區數量最多的項目,需要協調17個小區業主、32家產權單位、12家物業管理公司等不同的利益訴求。
不僅如此,該項目不完全產權及無產權登記房屋達318套,總量佔比遠超全市同類棚改項目,且多為早期單位福利房,原始報建材料少、認定難度大。60歲以上老年人業主佔比超50%,搬遷安置難度大。出租房屋佔比超50%,部分為「二房東」,清租難度大。1所學校和1所幼兒園共1417名學生,需解決分流問題。根據規劃,著重把船步片區打造成一座縫合城市,藍綠相連、交通先行的城市公園;同時激活一河兩岸,創造新的城市天際線,形成集居住、教育、商業、辦公和公寓於一體的樞紐生態城居,並使其成為城市更新典範。值得一提的是,關於羅湖區棚改項目房屋徵收,最早可追溯到羅湖「二線插花地」棚戶區改造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