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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人被改控暴動罪 包括社工教師及ViuTV演員等

政事

28人被改控暴動罪 包括社工教師及ViuTV演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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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人被改控暴動罪 包括社工教師及ViuTV演員等

2020年09月25日 12:41 最後更新:12:42

全部被告續准保釋。

去年11月中有示威者於中環「和你lunch」示威期間堵路,防暴警到場驅散時,21男7女涉非法集結被捕,包括社工、教師、學生、放射師、工程師、ViuTV演員、迪士尼演員等。全部28名被告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改控暴動,同案亦新增2項控罪,分別加控2人無牌管有無線電和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控方申請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獲准,排期至10月9日再訊,以西九龍裁判法院作區域法院之用,全部被告續准保釋。

全部28名被告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改控暴動。資料圖片

全部28名被告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改控暴動。資料圖片

28名被告依次為葉嘉朗(舞台燈光工人,22歲)、葉迪舜(私人教師,26歲)、吳智杰(ViuTV演員,25歲)、黃樂文(會計文員,35歲)、歐榮峰(無業,23歲)、楊耀(攝影師,24歲)、陳家裕(廚師,26歲)、吳栢明(學生,20歲)、傅之林(無業,25歲)、羅翔駿(從事屋宇建設工程,24歲)、陳維聰(酒樓工人,25歲)、陳敦涵(餐飲接待,22歲)、羅焯勇(社工,22歲)、鄭學洺(健身教練,22歲)、李晁鋒(社工,24歲)、潘琬瑩(迪士尼演員,23歲)、楊麗嬅(學生,17歲)、吳雅芝(見習樓宇工程師,23歲)、黃穎恩(瑜珈教練,26歲)、陳憲(教師,23歲)、蔡綺洛(售貨員,23歲)、林梅嘩(美容師,23歲)、黎柏言(學生,17歲)、陳灝良(放射師,24歲),梁升彥(教師,24歲)、韓寶生(無業,29歲)、袁晧軒(學生,24歲)、葉栢亨(其他職業,29歲)。

全部28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中環畢打街與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除了1對男女陳憲及葉栢亨外,其餘全被控同日同地,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別身份的蒙面物品,包括口罩、圍巾及防毒面罩等。另有4人各被控管有危險藥物、管有攻擊性武器、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等罪。而吳栢明和羅焯勇分別被加控無牌管有無線電即1對無線電收發機,和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即2個打火機、2支扳手、1套六角匙、1支噴漆和1個內有多個螺絲刀頭的工具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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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019年7.1衝撃立法會 王宗堯等4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2024年02月01日 11:20 最後更新:11:41

藝人王宗堯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2月1日裁定王宗堯暴動罪成。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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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王宗堯等6人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大樓後闖入會議廳,早前所有人否認暴動等罪。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2月1日裁定其中4人,包括王宗堯等,暴動罪成,餘下2人則裁定暴動脫罪。

4名裁定罪成的被告,分別是王宗堯、何俊諺、吳志勇及林錦均。獲裁定脫罪的是黃家豪及馬啟聰,不過兩人與何俊諺,均被裁定進入會議廳罪成;林錦均則另被裁定刑事損壞罪成。

藝人王宗堯2月1日被裁定暴動罪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藝人王宗堯2月1日被裁定暴動罪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6名被告,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及其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王宗堯及吳志勇,早前已承認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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