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化報告對被告的意見相當正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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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去年10月初發起反《禁蒙面法》遊行,當晚凌晨示威者試圖破壞中旅社旺角分社,期間4名青年被警員拘捕。其中17歲青年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以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共2罪,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

被告李駿

被告李駿

辯方引述感化報告指意見相當正面,被告年輕有悔意,獲父母到場支持。裁判官羅德泉採納報告建議判處感化令,並要求被告同時遵守晚上9時半至早上6時宵禁令。

報稱無業的被告李駿被控於去年10月5日在旺角染布房街與窩打老道交界,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在該路上遺下垃圾袋、垃圾桶及回收箱,及同日在窩打老道後巷管有一部無線電通訊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