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反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

消防人員於今日下午2時突擊巡查葵涌一間五金店,行動中撿獲約225公升天拿水、白電油、松節油等懷疑屬第五類危險品,涉違反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消防將考慮向一名涉案五金店男子作出檢控。

消防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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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方已將涉案危險品充公,又表示會繼續對化工原料店及五金店進行突擊巡查,並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過量儲存危險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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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危險品條例》第6條,任何人士如沒持有相關危險品牌照而貯存、運送或使用超出豁免量的危險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