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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KEEDUCK再遭商場入稟申禁制令 移除示威女神等

政事

CHICKEEDUCK再遭商場入稟申禁制令 移除示威女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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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KEEDUCK再遭商場入稟申禁制令 移除示威女神等

2020年09月25日 21:03 最後更新:22:38

原告要求法院頒令,下令店舖24小時內將有關物品運走。

《星島日報》獨家得悉,著名連鎖童裝品牌CHICKEEDUCK,早前因在屯門市廣場和荃灣愉景新城分店櫥窗外擺放「示威女神像」,分別遭商場入稟法庭及發律師信下令移除。其尖沙咀k11 musea分店日前亦因陳列「示威女神像」和仿似示威者的公仔,今日再遭商埸業主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及下令該童裝店移除相關物品。

CHICKEEDUCK再遭商埸業主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入稟狀截圖

CHICKEEDUCK再遭商埸業主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入稟狀截圖

原告為K11 MUSEA 的業主HONG KONG ISLAND DEVELOPMENT LIMITED香島發展有限公司。

原告在入稟狀透露,在商場店舖B242櫥窗外展示「示威女神像」,以及多個模仿示威者,頭戴黃色頭盔和豬咀面罩的公仔,違反雙方於去年9月5日簽下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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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網上對國安法指定法官留恐嚇字句 法庭發出拘捕令

2023年08月14日 18:46 最後更新:18:46

男子涉網上留下針對國安法指定法官的恐嚇字句,違反禁制令藐視法庭,高等法院在他缺席聆訊下,判囚4個月。

男子早前已經離開本港,法庭發出拘捕令,高等法院8月14日在他缺席聆訊下,將他判囚4個月,並下令男子向律政司支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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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3年前接獲恐嚇電話,被告事後在社交平台兩個專頁帖文留下恐嚇字句,法庭及後頒布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網上散播煽動暴力言論。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指出,被告兩度為了發洩而故意留言讓公眾查閱,煽動行為極其嚴重,明顯違反禁制令,構成藐視法庭,被告故意在傳媒廣泛報道後,在兩個擁有逾千成員的社交專頁上留言,煽動甚至驅使他人採取行動,是嚴重侮辱及挑戰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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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總裁判官辦公室在2020年12月3日接獲恐嚇來電,被告張志豪兩日後,分別在兩個社交專頁留下恐嚇字句,兩則帖文分別有843人回應及226人留言。被告2021年3月被捕,警誡下承認曾主動發布涉案兩則留言,但辯稱是出於憤怒及一時衝動,實際上沒有任何意圖傷害蘇惠德與他的家人,被告其後棄保潛逃,同年9月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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