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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鄧炳強將罪犯與記者扯上關係 記協促收回言論

政事

質疑鄧炳強將罪犯與記者扯上關係 記協促收回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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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鄧炳強將罪犯與記者扯上關係 記協促收回言論

2020年09月25日 22:38 最後更新:23:24

記協對執法部門首長再次在毫無實證下,隨意抹黑新聞業界,感到匪夷所思。

記者協會表示,警務處長鄧炳強出席網上節目訪問時言論將懷疑違法人士與記者扯上關係,有抹黑傳媒的成份。

記協促林鄭月娥維護新聞自由。資料圖片

記協促林鄭月娥維護新聞自由。資料圖片

記協指,《基本法》第27條保障市民享有新聞自由,有權在公眾地方進行採訪,而鄧炳強引述記協曾指任何人均是公民記者,繼而聲稱部分「黃背心任何人記者」在衝突現場進行非採訪工作,包括參與遊行、刻意阻礙警方工作、搶犯甚至投擲雪糕筒攻擊警察等,記協認為刻意將懷疑違法人士與記者扯上關係,容易予公眾一個壞印象,說法極為誤導。

記協促林鄭月娥維護新聞自由。資料圖片

記協促林鄭月娥維護新聞自由。資料圖片

記協質疑,警方過往已曾多次重複「有身穿黃背心的人假扮記者阻礙警方工作」的說法,卻一直未有提供任何確實的佐證。記協對於執法部門首長再次在毫無實證的情況下,隨意抹黑新聞業界,感到匪夷所思,要求鄧炳強立即收回有關言論。

記協表明,倘若有人正在進行違法活動,不論該人士的職業為何、穿着甚麼服飾,警方如有足夠證據均可將其繩之於法。但警方不能以不懂分辨記者為由,隨意地在公眾地方突然劃出「限制區」限制傳媒採訪,隨意侵害新聞採訪自由。

記協不滿鄧炳強稱部分「黃背心任何人記者」,在衝突現場參與遊行、刻意阻礙警方工作、搶犯等。影片截圖

記協不滿鄧炳強稱部分「黃背心任何人記者」,在衝突現場參與遊行、刻意阻礙警方工作、搶犯等。影片截圖

記協又指,鄧炳強提到美國紐約市警察局會向記者發出記者證,容許記者進入封鎖區採訪,但從公開資料可見,申請人只需提交作品證明過去24個月有親身採訪,毋須證明受僱於傳媒機構,自由身記者及自僱記者都可獲發記者證。

對於特首林鄭月娥在社交平台發帖,將修訂演繹成警方「為傳媒在警隊行動中提供特別安排」,記協認為是明顯淡化對香港新聞自由的危害,同時亦顯示特首未能掌握業界的憂慮,記協表示極度失望。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記協質疑,警方過去一年多在公眾地方及衝突現場劃設封鎖區,範圍愈來愈廣,身處封鎖範圍外的傳媒,根本難以全面拍攝、觀察及報道,變相剝奪公眾的知情權。警方濫用封鎖區之餘,現時進一步以行政手段限制傳媒的採訪自由。記協期望特首能夠懸崖勒馬,立即指示警方撤回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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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前特首辦年度經常開支917萬 較上一年度增加逾3成

2024年04月15日 18:47 最後更新:04月16日 18:54

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位於金鐘太古廣場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在2023/2024年度的經常開支修訂預算約為917萬港元,較上一年度的約695萬元經常開支,增加逾3成。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行政署就《財政預算案》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提問時表示,經常開支包括員工薪酬及與員工有關連的開支286萬元,涉及一名高級私人助理、一名助理文書主任、一名私人司機,以及一名協助處理日常接待等職務的職員。另外,租金及相關開支為567萬元,其他日常運作開支64萬元。

署方表示,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會為前任行政長官提供行政支援,包括安排活動、處理信件和查詢,以及執行一般行政工作。林鄭月娥在過去兩年,以前任行政長官身份出席超過700次推廣或禮節性活動。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行政署又表示,位於堅尼地道28號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只能供最多三位前任行政長官使用,沒有額外地方可作設立第四位前任行政長官的辦公室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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