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西師範大學臨汾學院原院長秦國傑等2人被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秦國傑、吳安俊提起公訴。
山西檢察機關依法對秦國傑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山西師範大學臨汾學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秦國傑(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太原鐵路運輸分院向太原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秦國傑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太原鐵路運輸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秦國傑利用擔任原臨汾地區衛校附屬醫院代院長、院長,原臨汾地區衛校副校長、黨委副書記、校長,臨汾職業技術學院籌建領導組組長、黨委書記、副院長,山西師範大學臨汾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內蒙古檢察機關依法對吳安俊涉嫌貪污案提起公訴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吳安俊(副廳級)涉嫌貪污罪一案,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交辦,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向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吳安俊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吳安俊利用擔任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夥同他人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