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男子僅持國際牌及學牌,警方暫以涉嫌無牌駕駛將之拘捕。
網上近日流傳兩段影片,顯示一輛寶馬房車在沙田圍路行駛,疑司機不滿另一私家車切綫,其車內突亮起閃動紅藍色警告燈號,疑扮警車截停另一私家車,雙方爭執,網民質疑寶馬司機的做法。警方指出,警方經過調查後,確認帖文中的車牌並非由警隊登記,與警隊無關,並以涉嫌無牌駕駛拘捕了一名23歲男子,他爲涉案司機。沙田刑事調查隊正跟進事件。
網上流傳兩條車CAM影片,顯示早前沙田圍路一輛車牌FU字頭的寶馬房車,沿路行駛,疑男司機不滿另一私家車司機突然切綫,寶馬司機踩油超越過對方後,在附近一條支路突然亮起與警車類似閃動的紅藍色警告燈,一閃一閃地逼令切線私家車停下。
未幾,身穿便服寶馬司機隨即下車,指罵切綫車司機,雙方發生爭執,但無動手,影片引來網民熱議。有網民質疑私家車內裝設這類警告是違法,也有網民懷疑寶馬司機有冒駕警車或扮警員之嫌。事後,警方已展開追查。有網民指出,其實這類閃動的紅藍色警告燈號,在淘寶有大量銷售,由30至百元人民幣都有,視乎燈號品質而定。
消息指,警方根據車牌號碼,發現車輛登記為一間工程公司註冊,並拘捕一名23歲姓鍾找換店男職員,據悉他為工程公司董事的兒子。初步調查後,有人疑因當時被其他車輛切線,一時衝動,因而着了車尾紅藍燈,惟他只有國際牌及學牌,警方暫以涉嫌無牌駕駛將他拘捕。
警方強調,任何車輛的改裝須符合道路安全的原則,並須遵守香港法例第三七四A章《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內的有關規定。任何人在任何道路上使用,或致使或允許他人使用並沒有在所有方面均符合本規例的任何車輛,即屬犯罪。使用一輛非法改裝燈號的車輛,一經定罪,可被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
交通部人員不時在各區進行交通巡邏及執法。若發現有車輛懷疑被非法改裝,警方會安排該等車輛檢驗,並會根據檢驗報告,對違例的項目作出檢控。
另外,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22條,任何人藉任何作為或不作為假冒公職人員,或假裝能促致公職人員作出或不作出與其職責有關的任何作為或事情,不論是否意圖取得任何有價值的東西,均可處罰款一千元或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