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局長梁文昌昨日透露,原來本澳過去五個月共發生33萬多宗交通違規,即平均每日2,200宗。梁文昌承認交通問題是目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換言之,警員處理交通問題,較捉賊還要費時費力。

在昨日電台節目中,梁文昌首先指出,去年全年交通違規有67萬宗,今年首5月已有33萬宗,預料今年的全年交通違規會較去年微升,如果市民認為被錯誤執法,可提出書面申辯,個案最後將直接交到局長,由局長作出決定。

節目中充斥火藥味,多位聽眾斥警員抄牌時選擇性執法及執法不力;梁文昌承認交通問題令警方承受壓力,他承諾任內盡力改善問題,無奈由於警力有限,33萬宗有77,000多宗是霸王泊車及逾時泊車,超速有9,702宗;換言之,警方花巨大人力處理26%不合理違規事件,是不爭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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