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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女遭防暴警壓地 警將「制服」字眼改成「截停」

社會事

12歲女遭防暴警壓地 警將「制服」字眼改成「截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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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女遭防暴警壓地 警將「制服」字眼改成「截停」

2020年09月27日 21:02 最後更新:09月28日 09:15

警方修改字眼並表示,當日以最低武力將該名少女截停。

一批網民在本月6日發起九龍區遊行,期間一名12歲女童被防暴警壓倒在地。警方其後回應事件時指,該名少女突然拔足逃跑,形跡可疑。警方立即尾隨追截,並以最低所需武力將其制服。直到今日,警方修改字眼並表示,當日以最低武力將該名少女截停。

一名12歲女童當日被防暴警壓倒在地。港台及科大電台新聞組截圖

一名12歲女童當日被防暴警壓倒在地。港台及科大電台新聞組截圖

油尖旺區議員余德寶今日在社交媒體發文指,接獲警方就事件的最新回覆,並引述警方指,「過程中,突然有一名少女拔足狂奔,可疑的舉措令到在塲警員有必要以最低武力將該名少女截停;後來知道該名少女只有 12 歲,在塲警員馬上安排女警安慰及照顧其需要。」余德寶又指,曾向少女母親何太查詢,並引述對方指不接受警方的解釋,並認為不是最低武力,又指警方並無安慰少女及其兄長。

一名12歲女童當日被防暴警壓倒在地。港台及科大電台新聞組截圖

一名12歲女童當日被防暴警壓倒在地。港台及科大電台新聞組截圖

警方回覆傳媒查詢時的回應則大致相若,並重申關注有未成年人士逗留在有示威者集結、叫囂、及投擲雜物的街道上,但是警方同時亦有責任保障所有市民大眾的安全。警方又指,任何人士如認為於警方處理任何事件時受到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投訴警察課會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

一名12歲女童當日被防暴警壓倒在地。港台及科大電台新聞組截圖

一名12歲女童當日被防暴警壓倒在地。港台及科大電台新聞組截圖

警方當日曾發文指,下午4時許,在西洋菜南街發現有近百人集結及叫囂,遂向人羣發出警告,要求他們離開。然而,有部分人拒絕離開,警方於是截停搜查相關集結者,包括一名12歲少女。其間,該名少女突然拔足逃跑,形跡可疑。有見及此,警方立即尾隨追截,並以最低所需武力將其制服。經調查後,該名12歲少女與現場其餘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的人,因違反限聚令而被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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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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