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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婦涉「打手號」指揮堵路 不認罪指警認錯人

政事

無業婦涉「打手號」指揮堵路 不認罪指警認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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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婦涉「打手號」指揮堵路 不認罪指警認錯人

2020年09月28日 15:36 最後更新:15:44

拘捕被告的警員鄧寶麟作供指,當晚留意到戴藍色口罩的被告與黑衣人分批交談,曾觀察被告逾分鐘。

46歲無業婦涉今年年初一於旺角「打手號」指揮示威者搬木板堵路,被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拘捕被告的警員作供指被告曾高叫「手足搬啲木板出去」和指揮示威者,辯方質疑或認錯人。

證人。

證人。

拘捕被告的警員鄧寶麟作供指當晚鄧在彌敦道便衣巡邏,看見10多名黑衣人聚集。鄧駐足觀察,留意到戴藍色口罩的被告與黑衣人分批交談,曾觀察被告逾分鐘。其後被告曾高叫「手足搬啲木板出去」,其他人遂將半米乘1米大的木板搬出行車線。而被告更走到路中心舉手「打手號」及叫口號,令路上行車受阻。

今年年初一有示威者在旺角一帶堵路。資料圖片

今年年初一有示威者在旺角一帶堵路。資料圖片

辯方盤問時質疑年初一當晚旺角熙來攘往,人聲嘈雜,加上市民因疫情戴口罩,鄧難以肯定被告叫口號,甚或認錯人。鄧不認同,再指認得一把女聲在叫口號。案件下午續審。

被告蕭麗萍。

被告蕭麗萍。

報稱無業的被告蕭麗萍被控於2020年1月25日在旺角彌敦道外,無合法辯解而與陳列或留下木板及其他物品,對上述公眾地方的人或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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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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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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