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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敎練涉管有攻擊性武器及襲警 明年2月開審

政事

健身敎練涉管有攻擊性武器及襲警 明年2月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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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敎練涉管有攻擊性武器及襲警 明年2月開審

2020年09月28日 15:56 最後更新:16:05

屆時將傳召11名證人。

網民去年11月3日發起「反警暴七區行街」,22歲健身敎練林頒法當晚疑將藏有汽油彈的背囊丟入城門河,遇截查時涉嫌襲警,今在沙田法院審前覆核。裁判官拒絕辯方押後覆核申請,並將案件排期至明年2月16日進行4天審訊,屆時將傳召11名證人,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去年多區發生衝突。資料圖片

去年多區發生衝突。資料圖片

22歲被告林頒法被控襲警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共兩罪,指他於去年11月3日,在沙田大涌橋路瀝源橋襲擊警員X,以及管有6個汽油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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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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