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周刊-經濟網訊 唐女士十多年前辦了一張信用卡,透支了200多元。近日,卡主才得知,「利滾利」已經欠下銀行3萬多元。

唐女士說,十多年前,她和丈夫在北京打工。2008年,丈夫在北京學車、考駕照時,在駕校辦理了一張銀行信用卡,用於繳納交通違章罰款。

辦卡後,唐女士和丈夫多次使用這張卡。先把工資存進去,需要用錢時再取出來。2009年,夫妻倆決定離開北京、回重慶生活,回來之前,他們打算不再使用這張卡,取錢時多取了200元,結果透支了。

2009年回重慶後,他們就更換了新的手機號碼,沒去過這家銀行的重慶網點辦理業務。十多年過去了,今年7月份,她的丈夫在重慶辦理這家銀行的一張借記卡,當月,丈夫就收到了一條銀行短訊,提醒他欠款3.2萬餘元。

唐女士和丈夫到銀行櫃枱列印了流水,才想起來十多年前辦理的這張銀行卡。原來,從2009年10月份開始,因為透支,每個月都產生了滯納金和貸款利息。其中,滯納金從1元開始增長,一直漲到2015年6月,達到500元就沒有繼續增漲,封頂之後滯納金維持每月500元;從2017年1月起,按照央行相關要求,滯納金被取消,這家銀行開始收取每月500元的違約金,持續到2018年6月;貸款利息從2009年的每月2元,增長到目前的每月80多元。

相關律師表示:「第一,直接找到銀行看計算的金額有沒有錯誤,如果有錯誤讓它糾正,如果金額沒錯,雙方可以協商(能否減免);如果協商不了,她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到法院去起訴銀行(要求減免)。」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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