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沒有接獲與該兩款產品有關的不良反應報告

衞生署今日(28日)同意持牌中藥材批發商英樺藥業公司(英樺)自願從市場收回【本草】澤瀉(批號:202005011)及【本草】桂枝(批號:20200510)的單味中藥顆粒,因為其樣本總細菌數超出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藥組制定的微生物限度標準。

英樺藥業公司自願從市場收回【本草】澤瀉(批號:202005011)及【本草】桂枝(批號:20200510)的單味中藥顆粒。 衞生署圖片

英樺藥業公司自願從市場收回【本草】澤瀉(批號:202005011)及【本草】桂枝(批號:20200510)的單味中藥顆粒。 衞生署圖片

署方指,透過市場監測抽樣上述單味中藥顆粒樣本進行化驗。衞生署公共衞生化驗服務處今日的化驗結果顯示,【本草】澤瀉及【本草】桂枝的樣本總細菌數分別達每克470,000個及1,300個,約為管委會制定上限的470倍及1.3倍。

初步調查顯示,受影響批號的單味中藥顆粒於內地製造,由英樺進口,只供應予本地中醫師,署方已指令英樺聯絡有關中醫師採取跟進行動,並正通知內地相關監管機構。

英樺已設立熱線(2518 8220)解答相關查詢。署方會密切監察相關的收回情況。署方亦已檢取該批發商其他批號的單味中藥顆粒樣本作進一步化驗。至今,衞生署沒有接獲與該兩款產品有關的不良反應報告,調查仍在進行中。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52條,任何人售賣藥物而其性質、物質或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的藥物所具有者不符,最高罰則為罰款1萬元和監禁3個月。待調查完成後,衞生署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的意見,亦會將個案轉介管委會以考慮採取紀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