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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醉駕,深圳一無證醉駕男子面對檢查棄車逃走

大灣區

三次醉駕,深圳一無證醉駕男子面對檢查棄車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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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醉駕,深圳一無證醉駕男子面對檢查棄車逃走

2020年09月29日 16:17

深圳一男子無證醉駕,面對酒駕檢查還棄車逃跑。9月28日下午,南都記者獲悉,由福田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陳某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案開庭審理,該院首次提出的最高法定刑量刑建議被法院採納,一審法院當庭判處被告人陳某六個月拘役。

案情回顧:無證醉駕男子面對檢查棄車逃跑

時間回溯至9月6日凌晨1時52分許,福田交警在福田區濱河大道益田立交路段設卡查車時接群眾舉報,在查車點逆行方向約百米處,一輛白色小轎車停在路中間,車主卻不見蹤跡。

民警趕去查看,發現一輛車停在路中間,車內卻空空如也。民警很快在附近路邊天橋底下發現一名可疑男子,問他是不是該車車主時,該男子矢口否認,直到民警從他身上搜到車鑰匙後他才不得不承認。

民警隨即對該名男子進行酒精呼氣檢測,酒精含量高達175mg/100ml。而經過民警了解後發現,該男子居然已是第三次醉駕。

進一步調查發現,該名男子即被告人陳某今年雖然年僅33歲,卻已前科累累,其中竟有兩次因醉駕分別被判刑,駕駛證也因此被吊銷。

醉駕事實查清,男子曾三次醉駕獲刑六個月拘役

檢察官在提審時,認為陳某曾兩次醉駕受過刑事追究,又再次在快速路上無證醉駕,還逃避檢查,犯罪情節惡劣。

而陳某卻辯稱,其不是逃避檢查,也沒有看到警察。只是叫了代駕,把車停好等代駕過來,是中止犯罪。對此,檢察官出具了相關證據,根據其代駕行程訂單顯示,陳某下代駕訂單的時間正好是民警接到舉報的時間,起點定位也正好是查車點,即陳某棄車之前已經存在無證醉駕行為。

陳某再辯稱,訂單時間可能是代駕接單的時間,起點的定位也是可以選擇的。檢察官調出代駕司機的證言和代駕下單功能設置情況,明確了訂單時間和起點定位均無誤,從而再次回應了陳某的辯解。

綜上,辦案檢察官認為:陳某醉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建議對陳某按法定最高刑量刑六個月拘役。

在事實和證據面前,陳某表示認罪,但又表示:「六個月頂格量刑太重了,三四個月還可以接受」。

檢察官表示,陳某已經存在三次醉駕行為,在刑事案件中,主觀惡性對量刑具有重要影響,如果說醉駕一次是不識法威,二次是心存僥倖,那三次醉駕就是藐視法律。屢犯不改,依法應當從重處罰。最終,被告人陳某表示認罪服法並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檢察官提醒廣大司機,很多醉駕人員都抱有僥倖心理,覺得未必會被查到,而有醉駕前科的人員,也覺得醉駕頂多判一兩個月拘役,即便查到也無所謂。雖然法律規定醉酒駕駛屬於輕罪,但情節惡劣的仍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本案中,陳某多次醉酒駕車,以耍小聰明試圖逃避刑罰,最終迎來的只能是頂格量刑。

小貼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款,醉酒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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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香港人才樞紐獨特優勢 人才辦5月初舉行高峰會

2024年04月23日 14:33 最後更新:23:05

香港人才服務辦公室將於5月7至8日在會展舉行「香港.全球人才高峰會」,並會同步舉行「機遇匯人才博覽展」。

才辦總監劉鎮漢主持記者會。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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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才服務辦公室總監劉鎮漢表示,希望透過高峰會宣傳香港作為人才樞紐的獨特優勢、及推動大灣區內的人才流動及合作。活動邀請20多名來自本地、大灣區、世界各地的政商界人士,分享國際就業市場、人才流動趨勢,探討人才交流及合作機遇等,活動免費入場。

人才辦將於博覽展設展示區,介紹香港的獨特優勢和發展機遇、各人才入境計劃和人才辦的支援服務,並由抵港人才分享落戶香港的經驗。博覽展預計有近百間公私營機構參展,包括投資推廣署、機管局和醫管局等。

才辦總監劉鎮漢(右三)與部分參展機構代表和來港人才合照。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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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鎮漢表示,過去一年來港的人才主要從事金融、科技、商貿工作,又說本身有家庭的人才,最關注香港的教育,其次是就業機會及住屋需要。他表示,人才辦有不同的合作夥伴,可以協助解決不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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