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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認立會外非法集結 還柙候判

政事

5人認立會外非法集結 還柙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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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認立會外非法集結 還柙候判

2020年09月29日 17:45 最後更新:17:58

5人承認在立法會大樓公眾入口外指定示威區參與非法集結

去年6月9日反修例大遊行結束後,大批示威者不理警方警告,聚集立法會「煲底」示威。14人事後控非法集結、阻差辨工等罪,其中5人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14日判刑,以待索取各被告的背景、社會服務令、勞教中心或教導所等報告,期間各人須還柙候判。

其中一名被告梁展恒。資料圖片

其中一名被告梁展恒。資料圖片

被告為梁展恒(19歲,運輸工人)、周啟龍(20歲,學生)、葉展鵬(23歲,運動員)、王樹恒(25歲)及張梓熙(24歲)承認於去年6月10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指定示威區參與非法集結。

案情透露,去年6月9日晚上約10時,民陣宣布所有遊行集會結束,但約200名示威者仍繼續聚集在立法會大樓外,並拆下圍封示威區的圍欄。警方到場設立封鎖線,10度警告示威者切勿衝擊,但示威者未有理會,繼續將鐵馬推向防線,又向防線投擲水樽、雨傘、鐵枝等硬物及發射雷射光。警方驅散人群後,示威者向金鐘及灣仔方向四散,期間曾與警方對峙45分鐘。惟警方終於凌晨3時,拘捕了包括5位被告在內的358名示威者。

其餘8名被告,包括戴安(22歲,中文大學學生)、溫鎮豪(29歲,電腦技術員)、陳均年(21歲、中文大學學生)、王洛均(22歲,無業)、鄺淯銘(22歲,無業)、卓嘉豪(24歲,田徑運動員)、曾泳祥(29歲,學生)及廖德輝(41歲,文員)則否認控罪,將於10月20日進行預審。

另外兩名被告吳浩榮(33歲,裝修工人)及丘子樂(33歲,社工)則於早前已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罪,各被判囚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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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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