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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以下犯案者冀寬鬆處理 鄧炳強:惟僅十多宗可警司警誡

政事

18歲以下犯案者冀寬鬆處理 鄧炳強:惟僅十多宗可警司警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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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以下犯案者冀寬鬆處理 鄧炳強:惟僅十多宗可警司警誡

2020年09月30日 23:26 最後更新:23:37

鄧指若有人企圖「搞事」或作出暴力行為均為不應該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表示,對於18歲以下人士,警方希望以較寬鬆手法處理,但指至今只有10多宗接受警司警誡。

葛珮帆FB影片截圖

葛珮帆FB影片截圖

鄧炳強接受民建聯議員葛珮帆訪問時表示,去年6月至今有逾600名警務人員在處理社會事件及活動中受傷,但直言對他們感到驕傲。他又指,對於18歲以下人士,警方希望以較寬鬆手法處理,包括警司警誡方式等,以免他們留有案底,但需承認罪行、有悔改之意及視乎事件的嚴重性等,並指至今只有10多宗接受警司警誡。

他又指,留意到有人呼籲明日上街參與示威,並指限聚令目前仍然生效,市民在公眾地方有多於4人聚集仍屬違法。他又指,讚許任何人包括年輕人希望令社會變得更好,但重申不能使用暴力,亦不能不守法,又指若有人企圖「搞事」或作出暴力行為均為不應該。

葛珮帆FB影片截圖

葛珮帆FB影片截圖

另外,對於警員被起底的情況,鄧炳強則透露,自己的家人亦曾被人起底及騷擾,因此對於相關情況感同身受。他又指,面對警員受到騷擾,除了透過法庭禁制令以外,警方亦會為相關同事暫時提供其他居住地方或交通工具等,亦為其家人提供相關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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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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