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押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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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女學生去年十一月「大三罷」涉在薄扶林道近港大一帶用雪糕筒及垃圾桶等堵路,其中兩人早前獲准簽保守行為結案,另外兩名女生則否認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今在東區法院續審。崔美霞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29日裁決,並准兩人以原有條件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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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指第三被告李穎芯並不同意截停她的警員就是控方第三、第四證人,控方第三證人自己亦從沒有指出他截停的就是兩位被告,只形容他截停了「兩位女子」。控方承認警員「認唔到兩位被告」,同意「係搞錯咗」。崔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29日裁決。

20歲被告盧在思及21歲被告李穎芯同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留下交通錐、水馬、垃圾桶及其他雜物,對薄扶林道行車路上行駛的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