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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司法機構助理文書主任認擾亂秩序罪還柙候判

政事

前司法機構助理文書主任認擾亂秩序罪還柙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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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司法機構助理文書主任認擾亂秩序罪還柙候判

2020年10月08日 18:17 最後更新:18:18

因參與「和你lunch」,煽動其他示威者襲擊清路障市民,失去優渥的公務員職位。

28歲前司法機構助理文書主任去年11月18日參與「和你lunch」快閃堵路,今在東區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罪,阻街罪則獲撤控。錢禮主任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27日,待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因控罪嚴重,被告還柙待判。

辯方求情指被告感到後悔。

辯方求情指被告感到後悔。

辯方律師文浩正替被告施妙珍求情,指她案發時身穿便服,非有預謀犯案,現已感到後悔,更因本案失去優渥的公務員職位,冀法庭給予最後一次機會予以輕判。

28歲被告施妙珍被控於去年11月18日,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指她在中環畢打街德豐大廈外煽動其他示威者襲擊江慧如及煽動江慧如打她。

反修例示威期間,有清理路障市民遭黑衣人毆打。資料圖片

反修例示威期間,有清理路障市民遭黑衣人毆打。資料圖片

案情指,事主江慧如目睹有至少30人聚集,其中約7至8人以雪糕筒等雜物堵路,她嘗試清理路障並拍下示威者的照片,即遭被告及其他示威者阻撓,被告向在場人士表示「呢條八婆影相」,示威者包圍事主並要求她刪除照片,最終她在另一名路人掩護下離開。被告案發兩日後在高等法院外被捕,警方在其寓所搜獲案發時她身穿的衣物。

法庭記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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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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