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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坐監停學 黃之鋒讀公大6年終畢業

政事

曾因坐監停學 黃之鋒讀公大6年終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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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坐監停學 黃之鋒讀公大6年終畢業

2020年10月12日 21:46 最後更新:21:57

黃表示,衷心感激教授過他的教授和老師多番照顧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表示,今天收到公開大學學分承認及畢業組來信,校方確認他已完成社會科學學士(政治及公共行政)的課程,並以二級一等榮譽畢業。

黃之鋒FB圖片

黃之鋒FB圖片

黃之鋒下午在社交媒體發文指,今天收到公開大學學分承認及畢業組來信,校方確認他已完成社會科學學士(政治及公共行政)的課程,大學教務會亦核准以二級一等榮譽「Second Class Honours (Upper Divison)」畢業。他又指,從2014年入學至今,可說是歷盡波折,並指自己曾因判囚坐監而停學,亦曾於荔枝角收押所裡應考,並指「過去總笑說『雨傘幾多年我就讀咗幾多年』,如今終於順利畢業,總算完成一個心願。」

黃之鋒以二級一等榮譽畢業。黃之鋒FB圖片

黃之鋒以二級一等榮譽畢業。黃之鋒FB圖片

他續指,在6年以來,衷心感激教授過他的教授和老師多番照顧,以及曾在課堂擦身而過的同學抱有的體諒,又指但在學期間,校方從來沒向他施壓也得來不易。他又指,對很多同輩來說,大學畢業可能是步入人生下一階段的轉捩點,不過在他而言,並沒有非常強烈的感覺,「畢竟前路已受官司訴訟和政治風暴所限。」至於其個人去向,他則指,既然因遭限制離境而不可能遠赴海外深造,在港亦因不知何時面對監禁而難以進修,又形容擁有人身自由的時間說不定也在倒數,「我選擇更為專注的投入公共事務,與大家一起留港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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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公開警員資料判囚3個月 法官:本案屬警察起底案中最嚴重之列

2023年05月25日 12:56 最後更新:12:57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2020年8月中在facebook 發帖公開西灣河開槍警員及其家人個人資料及相片,違反法庭禁制令及匿名令。黃之鋒早前承認藐視法庭罪,法官高浩文判其入獄3個月,法官高浩文25日早於高等法院公布書面理由提到律政司事隔21個月之後才提控,情況不理想。法官高浩文另指黃之鋒屬公眾人物具重大影響力,本案屬警察起底案中最嚴重之列,故判囚3個月,另須付5萬元訟費。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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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詞指,黃之鋒2020年8月14日在facebook 發布涉案帖文,律政司卻在21個月之後,去年5月才提控,令黃之鋒無法盡早認罪,律政司亦須解釋何故延誤,於法庭而言情況並不理想。判詞提到早於2020年8月17日警方已完成大部份調查工作,惟不解何以需要多20個月,才能於去年5月向涉案開槍警員索取證供,認為律政司就此解釋難以令人信服。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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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詞強調遵從法庭命令為法治基礎,所有人無論抱持任何政見或情感亦必須遵守,本案中黃之鋒屬公眾人物,涉案起底帖文以公開信形式撰寫予另一公眾人物,內附起底網站連結,黃之鋒具重大影響力,使傷害更大,更需警惕公開資訊的固有危害。即使黃之鋒無意引發連登論壇中含性暴力的留言討論,惟法庭須為其莽撞行為判刑處罰。判詞直言案發時黃之鋒發文必有所圖,如認為帖文在當時社會氣氛不會引發或挑起不當留言實在極度天真,帖文只會更可能令局勢升溫而非降溫,就算迅速刪除帖文,但也已造成傷害。判詞指黃之鋒犯案未想及後果並非重要求情理由,因為網民可輕易隨意在社交媒體上發文,事前從未細想後果,然而發文影響卻廣泛且持久,造成時下社交媒體的常見問題。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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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詞續指起底活動透過網絡本質及社交媒體協助,將私人資料公諸於世,鼓勵他人一如本案去干預騷擾事主,造成漣漪效應。判詞提到黃之鋒就藐視法庭致歉,一早表明會承認刑責,其心態亦早已改變,明白到犯案做法不當,然而考慮到黃之鋒社會地位以及氣氛,本案屬警察起底案中最嚴重之列,另顧及到案件延誤等求情因素,認為恰當刑期為判囚3個月,另須付5萬元訟費。

案中被告黃之鋒。

案中被告黃之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