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指,此案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之行使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到台自首一再起波折,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今天現身金鐘力寶中心的的台北駐港辦事處,據報道代替陳同佳申辦前往台灣的簽證,但辦事處人員當場拒收申請簽證文件,要求轉往「單一窗口」辦理。

台灣的陸委會指港府需先回應司法互助,才談陳同佳入境問題。資料圖片

台灣的陸委會指港府需先回應司法互助,才談陳同佳入境問題。資料圖片

台灣的陸委會表示,本案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之行使,必須先完成相關法律程序,並由台、港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同佳到台入境問題。

陸委會指出,本案日前士林地檢署已說明收到陳同佳透過其委任律師的遞狀,同時地檢署也再次呼籲,本案基於事實調查之所需,港府應務實回應早先台方提出之司法互助請求,並協助早日將疑犯繩之於法,具體實現司法正義。

台灣的刑事警察局今日表示,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凃榆政,5日上午到台方單一聯繫窗口的刑事局兩岸科會面,因無委任狀,律師僅諮詢陳同佳來台投案相關事宜,表達陳願意來台投案的意願,但雙方無法討論如何安排陳同佳來台方式,律師並在12日向士林地檢署提出陳報狀。

刑事局表示,陳同佳遭士林地檢署通緝在案,全案由檢方指揮偵辦,若陳同佳向駐港辦事處申請簽證,陸委會、移民署同意他赴台,警方將會就赴台細節與港方協商,最有可能以登機橋接人模式,待陳同佳一踏入台灣經營航班,立即將他拘捕,全程押解到士檢歸案。

台灣刑事局的就駐港辦事處受理陳同佳申請簽證的説法,與陸委會的講法有所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