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6日再訊。

屯門樂翠區議員盧俊宇等人,6及7月分別借出辦事處,用作民主派初選及反國安法之投票站,疑被民政事務處以「當日用途與區議會職務無關」為由,拒絕批出兩個月之開支報銷。盧其後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民政事務署追討約7萬元欠款,惟今早提堂時,民政事務署反指盧沒有遞交相關文件,故無法審批津貼。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6日再訊。

盧俊宇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資料圖片

盧俊宇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資料圖片

盧表示在本案提堂前數天,收到律政司信件通知,要求盧剔除有關訟訴,否則將主動介入。律師司今有派員列席,表示因盧沒有遞交申請津貼的文件,致民政事務署無法審批。盧其後始簽署有關文件,審裁官周博芬指,如屆時民政事務署拒批,而盧認為屬行政決定的話,就須剔除申索,因本案並非小額錢債審裁署可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