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求情指被告感後悔。

21歲中大男生去年11月參與「大三罷」在上水被搜出兩支士巴拿,早前承認兩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今在粉嶺法院被判18個月感化。

被告今在粉嶺法院被判18個月感化。 資料圖片

被告今在粉嶺法院被判18個月感化。 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指被告還柙3星期後已感後悔,重犯機會低,亦得到家人支持,冀法庭採納建議判處感化令,獲裁判官接納。

21歲被告吳敦義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在上水智昌路管有兩支士巴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