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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涉新城市廣場持刀棍恐嚇市民 辯方:兩人基於自衛

政事

夫婦涉新城市廣場持刀棍恐嚇市民 辯方:兩人基於自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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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涉新城市廣場持刀棍恐嚇市民 辯方:兩人基於自衛

2020年10月19日 15:13 最後更新:15:15

庭上播放共12段閉路電視片段。

一對夫婦去年9月15日涉在沙田新城市廣場持利刀和棍恐嚇在商場內唱歌的市民,各被票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今在沙田法院開審,法庭將兩案一併審理。庭上播放共12段閉路電視片段,片段顯示1名女子與3名保安員由商場3樓前往1樓,約十多人尾隨,部分人身穿黑衣,有人手持手機等物件拍攝,一行人跟隨女子走出上落客區步往沙田正街方向,期間沒有爆發衝突。

案件今在沙田法院開審。資料圖片

案件今在沙田法院開審。資料圖片

辯方強調兩人的行為是基於自衛,呈堂片段顯示有一群人跟隨女子離開商場,期間沒有爆發衝突。

被告陳美英(紅衣)。

被告陳美英(紅衣)。

新城市廣場助理客戶督導鄭國昌(音譯)稱他負責在控制室監控閉路電視,去年9月16日接獲警方通知,著他燒錄 9月15日新城市一期的閉路電視片段,而他並沒有目撃案發經過。

兩名被告分別是49歲旅遊巴司機陳美英及45歲廚師黎一龍,他們各被控於去年 9月15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L1上落客區的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分別管有一把刀及一支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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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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