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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男去年立會外非法集結認罪 分別判囚4個月及入住教導所

政事

五男去年立會外非法集結認罪 分別判囚4個月及入住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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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男去年立會外非法集結認罪 分別判囚4個月及入住教導所

2020年10月19日 16:43 最後更新:16:45

裁判官指須採納具阻嚇性的刑罰。

去年6月9日反修例大遊行結束後,大批示威者留守立法會示威區直至翌日凌晨。14人事後被起訴。其中5名19至25歲的男子早前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罪,裁判官引述終審法院《黃之鋒公民廣場》一案的判辭,強調近期大型集會活動普遍,法庭須維護公共安全,故須採納具阻嚇性的刑罰。5男分別被分別判處入獄4個月和入住教導所。

5名19至25歲的男子早前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罪。資料圖片

5名19至25歲的男子早前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罪。資料圖片

裁判官判刑指,社會服務令並非合適的刑期選擇,而當日集會一開始是和平集會,後來才演變成非法集結,而涉案集會並非細規模。梁展恒,和周啟龍被判處入住教導所,至於餘下3名被告以9月為量刑基礎,除了認罪求情,法官亦接納其良好背景而酌情減刑。

承認非法集結的5名男子為梁展恒(19歲,運輸工人)、周啟龍(20歲,學生)、葉展鵬(23歲,運動員)、王樹恒(25歲)及張梓熙(24歲)。他們求情時指,眾人均沒有使用暴力,梁展恒和周啟龍將申請刑期覆核。

其中一名被告梁展恒。資料圖片

其中一名被告梁展恒。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去年6月9日晚上約10時,民陣宣布所有遊行集會結束,但約200名示威者仍繼續聚集在立法會大樓外,並拆下圍封示威區的圍欄。警方到場設立封鎖線,10度警告示威者切勿衝擊,但示威者未有理會,繼續將鐵馬推向防線,又向防線投擲水樽、雨傘、鐵枝等硬物及發射雷射光。警方驅散人群後,示威者向金鐘及灣仔方向四散,期間曾與警方對峙45分鐘。惟警方終於凌晨3時,拘捕了包括5位被告在內的358名示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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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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