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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警檢受保密權資料 黎智英入稟要求歸還禁閱文件

政事

質疑警檢受保密權資料 黎智英入稟要求歸還禁閱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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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警檢受保密權資料 黎智英入稟要求歸還禁閱文件

2020年10月19日 17:59 最後更新:18:09

入稟要求法庭裁定文件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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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上周四上庭前夕遭警方派員搜查其位於觀塘的「力高顧問有限公司」辦公室取走一批文件,力高今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裁定該些文件受「法律專業保密權」(Legal Professional Privilege,簡稱LPP)保障,又或不屬法庭手令覆蓋的範圍,希望法庭命令警方歸還任何受LPP保障及在手令範圍外的資料,並下令禁制警方存取及檢查有關資料。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資料圖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資料圖片

據悉,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由黎智英與其外籍助手Mark Simon所持有,近年為涉黎智英兒子黎耀恩經營的食肆及公司提供「公司秘書」服務。黎智英在1988年成立「力高」,兩年後創立壹傳媒,「力高」的新址位於灣仔駱克道193號至197號東超商業中心,涉案的資料則在2020年10月15日,由警方持法庭手令登門到「力高」在觀塘創紀之城第5期15樓的辦公室所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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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集會黎智英等七人參與非法集結終極上訴 終審庭6.24審理

2024年03月05日 14:52 最後更新:15:42

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參與民陣2019年非法集結罪成一案,終審法院批准七被告上訴,處理《公安條例》在考慮言論和集會自由下的相稱性的法律問題,6月24日審訊。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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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由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審理。上訴庭早前已為民主派一方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終審法院認同議題具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因此亦批出上訴許可。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原本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兩年或監禁8至18個月不等。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4人改判監禁5至12個月。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律政司早前申請上訴,要求回復被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但終審法院判詞指,律政司的理據不充分,引用的案例只是基於特定案情,不能一概而論視作為「組織」的定義。被告案發時在預定遊行隊頭拉橫額及叫口號,證據不足以推論各人組織遊行,駁回律政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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