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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女遭施襲拍裸照 兩童黨分別被判入勞教中心及18個月感化

社會事

11歲女遭施襲拍裸照 兩童黨分別被判入勞教中心及18個月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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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女遭施襲拍裸照 兩童黨分別被判入勞教中心及18個月感化

2020年10月20日 12:40 最後更新:12:42

兩名被告分別14及11歲。

10名年僅10至14歲的童黨今年3月疑因勒索金錢不果,多番用鎅刀及木棍等向11歲女童施襲,更在殘廁內拍下其裸照。涉案14歲少年及11歲少女早前承認勒索、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普通襲擊等罪,今在粉嶺法院分別被判入勞教中心及18個月感化。

兩被告今在粉嶺法院分別被判入勞教中心及18個月感化。資料圖片

兩被告今在粉嶺法院分別被判入勞教中心及18個月感化。資料圖片

辯方替兩位被告求情,指14歲少年已承認罪責,強調他透過「寓罰於教可以改返好」,亦冀法庭能採納報告判11歲少女感化,「俾佢最後機會改變人生」。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指14歲少年是案中「其中一個主犯」,須判入勞教中心,11歲少女則被判18個月感化,其中12個月須接受住宿訓練。

次被告14歲少年承認兩項普通襲擊、1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1項非法囚禁他人及3項勒索罪共8罪;第7被告11歲少女則承認1項普通襲擊及1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共兩罪。

示意圖。

示意圖。

案情指,女童X與祖母同住,去年12月結識眾被告,至今年2月底某日,第3被告向X索取2萬元「幫佢解決啲問題」遭拒絕,眾被告因而多番勒索並襲擊X,更拍下兩張裸照,X 的祖母在得悉事件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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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禁錮勒索大學男生後協助頂證 18歲男子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2月08日 15:18 最後更新:17:01

一名案發時只有15歲的男學生與另外8名青年禁錮一名大學男生,之後勒索對方女友及家人,現年18歲的被告在區域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

案中事主在2020年遭9名當時年僅13至24歲的青年禁錮在酒店房內,勒索他女友及父母5000元至600萬元不等,涉案青年早前均已認罪或被定罪判刑,分別判處感化令1年到監禁60個月不等,法官林偉權於區域法院對最後一名被告、案發時僅15歲的男學生作出判刑。法官認為,被告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報告亦顯示男學生已改過自新,判處他感化12個月。

被告吳任豐早前承認1項非法禁錮及1項勒索罪,法官指,案中主腦為同案被告葉文軒及楊子潁,吳任豐及黃希朗屬次級從犯,刑責相若,年僅15歲的吳任豐跟隨黃希朗行事,兩項控罪各以較低的36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法官表示,吳任豐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可獲四成刑期折扣,兩罪刑期全數同期執行,實際囚禁14個月多便可獲釋。他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判刑前又還押了3星期,報告指被告已改過自新,沒有必要感化,但考慮到整體情況後,決定判處感化令,並勸喻被告他日回報社會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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