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陳浩天涉佔路拍打警頭盔 化驗師無法確定新聞片為同一人

政事

陳浩天涉佔路拍打警頭盔 化驗師無法確定新聞片為同一人
政事

政事

陳浩天涉佔路拍打警頭盔 化驗師無法確定新聞片為同一人

2020年10月20日 13:08 最後更新:13:19

政府化驗師負責比對圖像。

已停止運作的香港民族黨的召集人陳浩天,涉嫌在去年「光復上水」遊行完結後,與約百名人士佔領馬路,並拍打警長的頭盔。他否認參與非法集結和襲警兩罪,案件今續審,負責比對圖像的政府化驗師供稱,新聞片段所拍到的人物與陳浩天本人有相似之處,惟無法確定兩者為同一人。

陳浩天。資料圖片

陳浩天。資料圖片

曾撰寫超過40份報告的政府化驗師陶志恒,不諱言今次是首度以專家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他透過警方提供的數個新聞片段、陳浩天的硬照及眼鏡,盡可能選取類似的角度作比對,發現片中的眼鏡與陳的眼鏡相似,但不排除是同款眼鏡;影片中的人物耳珠對上與硬照中陳的耳珠對上,均存在一個黑點;不排除數個新聞片段中的人物所戴的肩袋一樣。

警長陳國深(左);陳浩天(右)。資料圖片

警長陳國深(左);陳浩天(右)。資料圖片

在辯方大律師陳永豪的盤問下,陶承認指紋、耳印等在人體特徵上有其獨特性,他本身未經人物辨認的訓練,大多以角度技巧去作比對,無法判別新聞片段中的人物就等於陳浩天。辯方遂要求法庭剔除專家報告中的結論,裁判官將於下午裁決。

陳浩天 (資料圖片)

陳浩天 (資料圖片)

陳浩天。資料圖片

陳浩天。資料圖片

現年30歲的陳浩天被控去年7月13日在上水新運路和智昌路交界,連同其他身分不詳人士非法集結在一起,並襲擊警署警長陳國深。

往下看更多文章

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