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四生被捕時聲稱兼任網媒記者。
暴力示威者疑用「記者」身分作掩飾刑毀店舖,警方鍥而不捨追查破案!4名「黑衣人」今年初突襲元州邨美心餅店,以硬物擊碎玻璃櫥櫃,再投擲兩枚汽油彈縱火,又向貨架淋潑腐液,濺傷一名女顧客雙腳,警方追查多時後掌握綫索,前日拘捕其中一名涉案17歲中學男生,揭發他今年「八.三一」涉嫌在旺角堵路被捕,搜出疑用作掩飾身分的網絡媒體記者證。
中學生疑以記者證掩飾,進行暴力示威不法行為,涉投擲汽油彈刑毀美心被捕。涉嫌被捕17歲姓陳青年,是北角某中學中四學生,住牛頭角彩盈邨,被捕時聲稱兼任網媒記者,涉本年初犯案時,年僅16歲。他前日被警方以涉嫌刑事毀壞、縱火及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名,將其拘捕扣查。
深水埗警區重案組第一隊偵緝督察陳文靜昨表示,4名人士於今年1月11日衝入元州邨一家西餅店,用硬物打碎玻璃櫥櫃,繼而投擲兩枚汽油彈縱火,並向麵包貨架淋潑疑是通渠水的腐蝕性液體,一名女顧客被濺中雙腳受傷,4人事後逃離,遺下一個紙袋,內有兩支未使用的汽油彈及多支卡式石油氣罐。
案件發生後,警方通過情報分析、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及化驗證物取證,前日在牛頭角拘捕其中一名涉案青年,獲悉他今年8月31日涉嫌在旺角區堵路被捕,搜出一張地區新聞網上平台的記者證,正在保釋候審。
據悉,陳在「八.三一」示威現場被捕時,藏有《馬聞》記者證,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上月初曾為此向四個傳媒工會發信,指有自稱「記者」涉嫌違法,令警方執法增加困難;《馬聞》其後在網上回應,指曾向對方發出一次性記者證,並且只可採訪馬鞍山區內事務,對方其他行徑並非由該機構授權。
此外,陳在8月30日前往旺角朗豪坊商場,與他人聚集示威,被票控違反「限聚令」,當時他聲稱是記者,展示同一張記者證;他亦於本月8日在觀塘參與「街站」活動,向警員聲稱是另一網媒的記者,近日亦於九龍灣、黃大仙、將軍澳、何文田參與相關活動,同樣聲稱是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