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提及可進行全國總動員或局部動員

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初審《國防法(修訂草案)》的議案,並在網上公布草案條文,會徵求意見至下月19日。當中,增加軍委主席負責制的內容、職人員模範帶頭參加國防教育,以及對普通高校和高中學生實施軍訓制度。

網上圖片

網上圖片

網上圖片

網上圖片

草案中,有關國防動員和戰爭狀態的章節提到,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安全及發展利益遭受威脅時,國家會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進行全國總動員或局部動員,其中「發展利益」就是新增的内容。

網上圖片

網上圖片

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初審《國防法(修訂草案)》的議案。資料圖片

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初審《國防法(修訂草案)》的議案。資料圖片

現行法律的第四章名稱是「邊防、海防和空防」,而草案則修訂為「邊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領域防衛」,其中又新增規定,國家採取必要措施,維護包括太空、電磁及網絡空間在內的其他重大安全領域的活動、資產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現行《國防法》共12章70條,今次共修改50條、增加6條、刪除3條,調整第四和第五章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