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石油前員工殺害4人後自殺 曾陪他一同舉報的父親稱:以為他已放下了)

采寫/袁思檬

李曉飛多年來一直對原單位進行舉報

李曉飛與原單位多年的紛爭,最終以一場命案收尾。10月19日,他在殺害包括前單位領導在內的4人之後,跳樓身亡。

案件發生後,西安市公安局經開分局通報,經初步偵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與原單位長期存在矛盾。通報中這句話背後,是李曉飛與中國石油集團西部鑽探工程有限公司玉門鑽井分公司(以下簡稱玉門鑽井公司)之間,持續數年的舉報與官司。

在李曉飛的舉報信中,列舉了原單位數十項違紀違規問題,並稱以此敲詐了40萬元。但玉門鑽井公司則表示,這40萬是借給李曉飛治療精神疾病的,還因此訴諸法院,要求追回這筆款項。

在雙方最近一次官司宣判後近一個月,李曉飛獨自走出了家門,父親不知道他的去向,直到第二天才看到了命案的消息。在這之前,他以為兒子即將放下這持續數年的紛爭,回歸到正常生活。

警方在血案案發現場處置

「他不讓我再插手這些事了」

據西安市公安局經開分局通報,10月19日轄區內發生兩起凶殺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中國石油集團西部鑽探工程有限公司玉門鑽井分公司原職工。第一起案件中,致嫌疑人原單位張某某夫婦兩人死亡;第二起案件致嫌疑人原單位辦公租住地兩名物業工作人員死亡。李某某作案後跳樓自殺身亡。

通報中的犯罪嫌疑人即是玉門鑽井原職工李曉飛,他從2017年起舉報公司貪腐問題,並稱自己從中敲詐獲利40萬元,三年來,李曉飛與原單位的矛盾積怨不斷加深。

深一度記者從一名知情人士處得知,19日中午,第一起案件發生後,李曉飛給他發微信稱自己殺了人,並配有案發照片,說之後「要麼去自殺,要麼去自首」。過後,李曉飛表示要去找另一個玉門鑽井公司的工作人員。但這次他沒有找到,在李曉飛發來的圖片中,躺在地上的是兩名物業工作人員。在知情人與李曉飛最後一段聯繫中,李曉飛說了句“要走了”,就再沒了音信。

李曉飛的父親李海平告訴深一度記者,近幾年,兒子一直和他們夫妻倆及奶奶生活在一起。李海平夫妻倆的工作早出晚歸,和兒子交流不多,「最近一年的交流就更少了。」

李海平透露,今年初,李曉飛曾跟他說不要再插手自己與公司之間的糾紛,此前李海平多次陪同李曉飛舉報、協商。李海平推測,可能自己有些話說的不到位,把本來有把握的事弄砸了,「所以他不讓我再插手這些事了。」

10月19日事發當天,李海平和妻子照常7點多出門上班,此後李曉飛獨自外出後一直未歸,家人一直不知道他的去向。直到第二天早上,李海平在手機上才看到兒子製造了命案的新聞,他不理解兒子為什麼突然行凶,「之前這段時間,看著都挺正常的。」

李曉飛收到40萬元轉賬的截屏圖

部分被證實的舉報

在一封李曉飛寫給上級紀檢監察部門的舉報信中,他稱這是一個「一步步滑向深淵的故事」。

舉報信中,李曉飛稱自己最開始在鑽井隊工作,2015年起轉到烏魯木齊總部擔任秘書,擔任秘書期間工作量大,幾乎每天加班到深夜。李海平證實,那段時間兒子有時候晚上11點、12點給自己打電話,訴說工作壓力大。李曉飛在舉報信中表示,擔任秘書以後,工作關係仍然掛靠在鑽井隊,造成了工作獎金不到位等問題。

2016年12月,李曉飛為了索要獎金和申請病假,找到時任經理也是此次命案被害人之一張玉祥反映問題,但溝通並不順利。「就萌生了報復這些人的念頭」,李曉飛稱掌握了公司領導違紀貪腐的證據,決定以此進行敲詐。

根據李曉飛的表述,起初他想敲詐100萬,雙方協商後定為80萬。從李曉飛微博發佈的一張截圖可以看到,2017年4月14日,他的銀行賬戶收到一筆從個人賬戶轉出的40萬匯款。

李曉飛在舉報信中,除了稱敲詐得到40萬封口費外,還列出了公司領導私設金庫、公款旅遊、受賄、瞞報謊報事故等至少30多項問題。他表示自己在工作幾年中掌握了領導違規違紀的證據,但更為嚴重的貪腐問題沒有直接證據。

深一度記者嘗試聯繫到多位舉報內容的當事人,除一人拒絕接受採訪之外,其餘人均否認了舉報內容,並稱不認識李曉飛。其中一位被指所經營的餐廳成為領導高檔用餐場所的老闆稱,他不認識舉報中所提到的前來用餐的領導,食堂只做員工餐。

李曉飛微博發佈的一份2018年6月與中石油紀檢工作人員通話的文字記錄顯示,他所舉報的幾十個方面的問題,經核查有11個屬實和部分屬實,其中涉及公司人員公款吃喝、住宿費超標、通過變通方式購買貴重物品等。其單位此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則稱,「他反映的情況大部分是失實的,只有11條是,都是小問題,相關人員已經處理。」

李曉飛的診斷報告

「以為他已經放下了」

一邊是李曉飛持續的舉報,另一邊他從玉門鑽井公司收到的40萬,成為了雙方持續紛爭的焦點。

李曉飛一直堅稱,這是他以舉報違紀相威脅的「敲詐」所得,但玉門鑽井公司則稱,這40萬是借給李曉飛治療精神疾病的。在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原鑽井公司人事科工作人員表示,當時李曉飛沒有打借條,也不願意在借條上簽字。

根據多份材料顯示,自2016年開始,李曉飛多次在烏魯木齊、西安等地入院接受治療,診斷結果包括抑鬱、偏執等問題。一份西部鑽井公司發給李曉飛父母的告知書稱,李曉飛在醫院曾想用針頭自殺。

但李曉飛在今年7月的一份訴訟材料中表示,雖然自己之前患過抑鬱症,但幾次診斷都是神志清醒、邏輯清晰的,不伴有任何精神病性狀。

李海平表示,兒子曾想與公司和解,提出包括以未來工資抵扣等多種歸還這40萬的辦法,但雙方沒有達成一致。相關材料顯示,2018年9月17日,李海平在李曉飛員工離職單上簽名,離職單上財務資產科一欄註明:「備用金欠款40萬,已通知繳款。」對於這一欄的說明,李海平稱自己當時口頭上給予了否定,“我兒子舉報了以後,到現在還沒有查證落實,到底是敲詐的還是借的。”

2018年,玉門鑽井公司以不當得利為由起訴李曉飛,要求李曉飛返還40萬。判決書顯示,一審期間,公司表示李曉飛在職期間,以惡意舉報、無理取鬧、編造謊言的手段騙取40萬,二審則明確表示40萬是公司給李曉飛用於看病的借款。二審判決書表示涉案40萬不符合不當得利的法律特徵,駁回了玉門鑽井公司的上訴。

2019年,玉門鑽井公司以民間借貸糾紛為由再次起訴李曉飛。由於玉門鑽井公司主張40萬為借款的證據不足,法院同樣駁回了訴訟請求。今年9月22日,這起案件二審宣判,法院再次駁回了玉門鑽井公司的上訴。

跟父母生活的這三年,李海平每個月給李曉飛1000多元生活費,需要舉報或應訴的時候就多給些。李海平說,沒事的時候,李曉飛一般都待在家裏,他沒有大的開銷,生活費大多用來買煙和零食。「他也不會做飯,中午都是奶奶給他做飯。」

李海平表示,在最近這次判決結果出來之後,李曉飛打算去法院申請解凍公積金。兩年前離職後,李曉飛的公積金一直無法取出,「我以為他已經放下了和公司的糾紛,打算要回歸生活了。」

(文中李海平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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