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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習工程師向警擲垃圾桶蓋罪成 官不考慮社服令

政事

見習工程師向警擲垃圾桶蓋罪成 官不考慮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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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習工程師向警擲垃圾桶蓋罪成 官不考慮社服令

2020年10月23日 17:18 最後更新:18:10

案件押下月量刑

年輕見習工程師涉嫌去年國慶示威期間,在荃豐中心天橋上向地面的警員投擲垃圾桶蓋。經審訊後今被裁定襲警罪成,劉淑嫻裁判官明言不會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將被告還柙至11月6日,索閱背景報告始量刑。

去年國慶,荃豐有示威,防暴警到場。 資料圖片

去年國慶,荃豐有示威,防暴警到場。 資料圖片

劉官裁決時指,認為5名警員作供清晰、實話實說,沒有受盤問而動搖。雖然辯方質疑遇襲警員賴信安在庭上供稱曾與被告對望1至2秒,並沒有在書面供詞中記下,惟劉官認為賴「並非靠寫作維生,不會如數家珍地記錄下來」,故不影響其可信性。劉官續指,有警員作供時有不合理之處,如指被告被扣上索帶始除下泳鏡,但此處並非關鍵,故仍接納警員證供。

審訊過程中,賴稱自己目睹垃圾桶蓋落地後,抬頭發現被告正舉起另一個垃圾桶蓋,故登橋追捕。對此,劉官表示,因沒有證據顯示首個垃圾桶蓋是由被告扔下,故不作考慮。至於垃圾桶蓋雖無擊中賴,但的確使其擔心遭受即時及非法的武力,終裁定被告罪成。

辯方遂呈上數封求情信,透露被告家庭經濟拮据,幾乎靠任清潔工的母親及被告承擔,在此情況下,被告依然熱心公益,更曾當選民安隊傑出團員,望法庭以社會服務令方式處理。

24歲被告梁文輝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荃豐中心天橋上襲擊偵緝警員賴信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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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醉酒掌摑警員 襲警被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4月09日 15:36 最後更新:15:54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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