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港府應務實回應早先台方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

陳同佳出獄近1年,赴台事件一直未成事。 資料圖片

陳同佳出獄近1年,赴台事件一直未成事。 資料圖片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在本港出獄至今已滿一年,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今日表示仍未能獲得入台簽證,陳同佳今日不能赴台投案。在台灣,士林地檢署表示收到陳同佳在台代表律師的陳報狀。

陳同佳的在台律師於昨日午向士林地檢處交陳報狀。資料圖片

陳同佳的在台律師於昨日午向士林地檢處交陳報狀。資料圖片

管浩鳴其後再回應指,台灣律師於昨天下午再次向地檢處交「陳報狀」,再次重新已經多次聯絡「窗口」,並再三確認陳同佳回台灣自首的意願。現正等待地檢處回覆落實入台許可之安排。士林地檢署表示,於今天中午確認已收到陳同佳透過委任律師的遞狀。

在台北,陸委會則重申,由於案件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之行使,故此必須由台港雙方政府先談好相關事宜,才能處理陳同佳來台入境問題。陸委會又指,士林地檢署已收到陳同佳透過委任律師的遞狀,但基於事實調查需要,港府應務實回應早先台方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