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譴責高盛亞洲因其在馬來西亞一馬基金(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1MDB)債券發售中,在管層監督、風險、合規及打擊洗錢等監控方面犯有嚴重失誤和缺失,遭香港證監罰款高達3.5億美元(折合約27.1億港元)。1MDB是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Najib Razak)2009年上任後成立的基金,為馬來西亞長期經濟發展而成立,納吉布已因為非法挪用1MDB近7億美元資金,被判監12年,成為馬來西亞首個入獄的總理。

1MDB是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Najib Razak)2009年上任後成立的基金,為馬來西亞長期經濟發展而成立,美聯社圖片。

1MDB是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Najib Razak)2009年上任後成立的基金,為馬來西亞長期經濟發展而成立,美聯社圖片。

證監會指,1MDB的債券發售由高盛國際安排及包銷,但實際工作是由多個不同司法管轄區的交易團隊成員執行,而有關交易所產生的收入由高盛位於不同司法管轄區的實體分享。

由於高盛亞洲的缺失,令1MDB於2012年及2013年透過三次債券發售籌得的65億美元當中,有26億美元被挪用。部分資金是被華裔馬來西亞富商劉特佐(Low Taek Jho)取走,然後偷偷的匯到美國,部分用以賄賂美國高層官員,以圖疏通美國司法部門,不要再調查1MDB的醜聞。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證監會就高盛亞洲在2012年及2013年於1MDB事件中的參與有否違反持牌人在香港法規下所應達到的標準,調查圍繞1MDB的債券發售的多個可疑情況,當中缺失導致高盛亞洲多次嚴重地違反證監會的規則。

值得注意的是,以香港為基地的高盛亞洲,作為高盛在亞洲的合規及監控中心,於該三宗1MDB的債券發售的發起、批准、執行及銷售過程中的參與程度非常高。高盛亞洲最終收取有關債券發售所產生的5.67億美元總收入的37%,即約2.1億美元,為高盛各個實體中佔最大的份額。

高盛將向自己的僱員追數,追討或扣留1.74億美元的現任和前任高管薪酬。本周四(22日),高盛集團承認,其與腐敗的馬來西亞投資基金的往來存在合規失誤,該公司將削減首席執行官蘇德蘶(David Solomon)和兩名高級副手今年的薪酬,並追回之前向前首席執行官貝蘭克梵(Lloyd Blankfein)及其他人發放的獎金。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建新指,這宗1MDB的欺詐事件明確地提醒金融中介人,若參與橫跨多個司法管轄區的交易,必須設立嚴謹的內部監控措施及採取所有合理步驟,以維護其業務的誠信,和避免客戶遭遇欺詐及其他不誠實的行為。高盛亞洲遠遠落後於持牌中介人理應達到的標準,令證券業蒙羞。

1MDB的債券交易是由當年擔任高盛亞洲當時的投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Tim Leissner所取得,Leissner於2018年8月向美國司法部承認,串謀洗錢及違反《反海外腐敗法》的刑事控罪,被沒收所得的4370萬美元。他曾與華裔馬來西亞籍的金融家劉特佐及其他人士串謀,向馬來西亞及阿布札比的官員支付賄款和回扣,為高盛取得來自1MDB的業務,包括發售該等債券。

Tim Leissner(右)和他的妻子。

Tim Leissner(右)和他的妻子。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Leissner實質上掌控該等1MDB債券發售,向高盛提供具誤導性的資料或向其隱瞞資料。當時已有多項預警迹象,本可引起對該等債券發售的商業理據和嚴重的洗錢及賄賂風險的質疑,但高盛的各個地區性以至集團層面的委員會,卻沒有對這些預警跡象進行嚴格審查,讓Leissner及其同謀者得以避過監察。

早在7月,高盛已同意向馬來西亞政府,支付39億美元罰款,高盛亦將就該案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協議,同意再支付另外23億美元的罰款及6億美元所得!連同香港證監的3.5億美元 ,以及英國的9600萬美元罰款,亦代表今次高盛集團被罰款項,將共高達72.46億美元,比其得益2.1億美元,高出33.5倍多。

高盛現價還比三年前低,未受投資者青睞, 騰訊圖片。

高盛現價還比三年前低,未受投資者青睞, 騰訊圖片。

當然,高盛集團每年獲利約300多億美元,被罰72.46億美元,也一定可以付得起。高盛作為投資銀行的龍頭之一,長春藤大學畢業生趨之若鶩,都希望能在此工作,但內部監控是如此鬆散,為達成交易不擇手段。最恐怖的是,原來這些高盛高層,通過非法手段,為公司賺了2.1億美元,却原來可以分得1.74億美元的巨額花紅及薪金,這些超高的分紅及收入比例,是極大的犯罪誘惑,各大投資銀行管理層,是否應該檢討這個不合理的超高分紅薪酬制度,並嚴格加強內部監控,以此事件,引以為戒。




尚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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