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2日13時55分許,肖某強駕駛粵S臨時號牌小型轎車在寶安區中心路由北往南行駛至新橋市民廣場路段時,與在該路段人行橫道上的行人陸某新發生碰撞,造成陸某新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後深圳交警立即前往事故現場開展人員救助及勘查工作01事發路段位於人行橫道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現場發生在寶安區中心路新橋市民廣場路段,中心路南行方向設有3條機動車道、1條非機動車道,事發路段位於人行橫道上,照明條件為白天,交通信號方式為標誌、標線。
道路寬敞
視線良好
02司機未禮讓斑馬線事故雙方出行軌跡經初步調查,事發前,肖某強駕駛粵S臨時號牌小型轎車從沙井出發,準備前往寶安區某小區。在途經中心路由北往南行駛時,與在該路段人行橫道上通行的行人發生碰撞。事故究竟是怎麼發生的讓我們來看看事發時雙方的情況
事故亡者陸某新事發前,行人陸某新正準備過馬路在看到前一輛車行駛過後陸某新小跑著過馬路眼見就要到達對面事故發生了
肇事司機肖某強從視頻中可以看到肖某強駕駛小車行經斑馬線時未停車禮讓,導致事故發生
交警蜀黍說駕駛機動車行經斑馬線時,不管斑馬線上是否有行人、非機動車通過,駕駛員都應當減速行駛,並隨時做好停車的準備;當行人、非機動車正在通過斑馬線時,機動車駕駛員必須停車讓行。
動車作為出行代步工具。司機為「新手」經查,肇事司機肖某強於2017年3月申領駕駛證。肖某強自述,其從初次領證之後到購買此車之前就很少開車,駕駛經驗不足。車剛買了不到十天,便出了事故有駕駛證,但一直沒怎麼開過這就是「新車新手」目前,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中肇事司機已被控制他或將面臨坐牢!蜀黍一再強調斑馬線前一定要禮讓行人一腳剎車、片刻等待不少悲劇本可以避免然而如此簡單的道理卻總有人置若罔聞
斑馬線是行人、非機動車的生命保障線是機動車的安全警示線在斑馬線前,文明禮讓既是法律法規的要求也是對生命安全的尊重《道路交通安全法》對禮讓斑馬線作出了明確規定,要求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來源:深圳交警權威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