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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健康碼」有效緩衝全民檢測漏洞

星島日報

【來論】「健康碼」有效緩衝全民檢測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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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健康碼」有效緩衝全民檢測漏洞

2020年10月25日 03:00 最後更新:04:50

  政府近期的防疫抗疫工作忙得不可開交,但處理方法惹來不少批評。例如,總共約有二百萬人自願參與九月推出的「普及社區檢測計畫」,可是由於過程中只驗測出三十二個確診案例,有市民質疑計畫的成效。又例如在「禁足令」及「封關」安排上,有商界團體批評政府安排過緊,限制人流的做法拖垮本土經濟,導致連鎖結業效應,因此他們要求政府盡量放鬆禁令。但在另一邊廂,公共衞生界專家們則認為確診個案一個都嫌多,堅持推行「社交隔離」,絕對不能放鬆禁令,建議延續對商戶實施嚴謹的人流管制。在兩難的困境之下,政府採取的策略是因應社會實際情況每周評估及更新應變措施。奈何「順得哥情,失嫂意」,批評之聲音不絕於耳,不少市民認為政府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缺乏明確的防疫策略,令人擔心。問題究竟出現在哪裏呢?就此,本文試從系統工程角度進行分析。
  當然有效的疫苗才能治本。但「新冠狀肺炎病毒」現時還沒有疫苗可診治,因此患者不宜留在家中,應留在醫院接受治療。然而,如何找出「新冠」確診病人,把他們送到醫院治理,是有如「大海撈針」的大難題。
  有效發現確診者需要即時檢測技術。同出一轍地,近期不少論者指出社會確診個案必須達至「清零」。他們認為要實現「清零」政府並無選擇,必須推行強制性全民檢測,檢測結果呈陽性者便隨即送院診治,呈陰性者便可以安心地照常生活。不過,現有的檢測方法需時,大約需要兩、三天才出到結果。正因如此,這時差難免會構成兩、三天的風險缺口,檢測者仍有機會於等候結果期間被感染。最有效的解決方案是採用即時檢測技術,不過這類方案並不普及而且非常昂貴,不切實際。
  記錄檢查者行蹤防漏網之魚。要降低上述風險,政府其實可以追蹤所有在等候結果的檢測人士。這做法除了要檢測者提供行蹤記錄之外,也要所有共眾場所、店鋪等配合。有了行蹤資料,若然檢測者之後獲得的檢測結果呈陽性的話,除了他本人之外,政府也會找出所有其他曾被記錄到過相關地方的人士,邀請他們進行優先檢測,如此這般便能從源頭追蹤,盡早防止病毒擴散。異曲同工地當有「新冠」高危顧客(例如曾與確診患者接觸過的人士)進入商店時,商店便可以通知相關政府部門。可是政府並沒有這樣做,導致很多隱形傳播者潛伏在社區中。
  利用「健康碼」優化行蹤記錄。政府並沒有硬性要求商店、食肆等公眾場所提供採集顧客行蹤記錄,但社區內也有不少負責任的商戶,可是他們只能夠簡單地要求顧客用紙筆填寫。這做法容易出錯,影響記錄成效,事倍功半。要解決這問題,商戶可採用數碼方法,例如利用QR二維碼設置「健康碼」,以掃描(「打卡」)方式記錄用戶行蹤。「健康碼」在坊間議論紛紛,多位論者建議政府盡快推出「健康碼」作兩地非確診者健康互認,以促進兩地通關。從上述分析可見,「健康碼」的主要用途並非為兩地通關而設,它的主要用途實際上是用戶追蹤。因此筆者認為香港有必要先做好港區「健康碼」,證明疫情能夠受控制,才有條件與內地或其他地區談判,探討兩地通關,以及進一步開辦「旅遊氣泡」。
  嚴厲治理杜絕「健康碼」私隱外泄。有市民擔心個人私穩可能會被濫用,因此不支持推行「健康碼」。筆者認為只要配合上恰當的 「共開數據」(Open Data)治理方案,相信這些擔憂便可以迎刃而解。其中一個方法是利用設備在商戶端的「打卡器」,把用戶的行蹤記錄即時傳送至政府雲端數據中心,再由政府專責人員管理,資訊完全中央保密。再者,掃描數據處理也可以中央進行,個人資料因此並不會外泄。另一方法是把行蹤記錄儲存在當事人的手機上,就如儲值卡(例如八達通)般。掃描數據處理在當場進行,過程中數據中心並不涉及任何用戶資料。不過,數據中心需要把出現確診個案地點的負面清單定期下載至商店處理器,藉此進行現場用戶「健康碼」配對。
  概括而言,「清零」與「維零」對防疫同樣重要。以現時香港的防疫政策及科技,實施全民檢測成效難彰,不能徹底地達至「清零」。回歸現實,「健康碼」是唯一有效的緩衝方案。政府若要推行的話,可以先從本地開始。當香港證明「港版健康碼」能有效抗疫,再進一步與兩地(及與世界各地)商討通關的門檻便能大大降低。
  黃錦輝教授
  香港中文大學工程學院副院長(外務)
  香港資訊科技聯會前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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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無綫新聞APP發假訊息 學生判社服

2023年06月29日 03:17 最後更新:05:06

(星島日報報道)20歲男學生在去年5月初凌晨入侵無綫新聞流動應用程式,透過進入推送系統介面後,以管理員身分發出5個推送通知。他早前被裁定刑事損壞罪名成立,裁判官劉綺雲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指,被告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影響無綫電視的形象及聲譽,但接受涉案訊息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同時認為須判處更高的服務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遂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劉官判刑時指,被告薛俊希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致他們對無綫的新聞程式失去信心,影響其形象及聲譽,加上被告在凌晨時分發出多個錯誤新聞訊息,令其他看見新聞訊息或關心行政長官選舉的公眾被誤導,引致訊息混亂的情況,從而影響更廣大的公眾,故認為無綫形象及聲譽被影響已構成損失,但接受所造成損失程度相對較輕,涉案訊息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影響公眾的嚴重程度相對較低。  劉官續指,被告報告內容相當正面,建議社服令,同時被告以20歲之齡完成大學學士課程,亦是資優、勤奮、孝順父母及善心助人的人,接受被告對事件有深切反省,重犯機會低,採納報告建議是合適,但需要判處較多過建議的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終判處200小時社服令。接受造成損失相對較輕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表示,早前索取感化及社服令報告的內容相當正面,顯示出被告有真誠悔意,有穩定生活習慣、家人支持等,故認為被告不需要長期輔導,反則建議判處社服令。  辯方另指,本案是具有特殊情況,事件始於無綫新聞職員的失誤,故認為重犯機會低,被告明白這鹵莽行為是不對,影響無綫電視的聲譽及家人,冀法庭採納感化官的建議。  案件編號:KTCC 20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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