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肺炎疫情持續,本港旅遊業嚴重受創,有旅行社轉型其他業務求存,並開源節流。
有古董三帆漁船公司過往主打海外觀光客,疫情下要調整產品內容及票價,以吸納本地客,目前生意只及以往3成,公司有申領政府的保就業計劃的資助,擔心一旦第四波疫情來臨,公司經營將更加困難,但強調即使再減少出航次數,亦不會停航。
有旅行社以往舉辦到北韓、伊朗等地的深度遊旅行團,不過疫情令生意歸零,最樂觀估計要到明年第三、第四季才有機會再舉辦旅行團。旅行社90後的負責人決定「二次創業」,改為為其他公司做網絡營銷,提供網上課程,例如以第一身體驗講解北韓的政治經濟情況,至今已舉辦8個課程,有超過600名客戶,盈利已恢復至以往的一半。
旅遊界議員姚思榮估計,如果保就業計劃11月底完結後政府不再延續,酒店及旅行社行業將會有過萬人失業。他又認為疫情已經是常態,如果本地及輸入確診個案受控,又並無源頭不明個案的話,就有空間推行健康碼。
有旅行社決定轉型協助其他公司做網絡營銷,亦有舉辦網絡課程。(陳子麒攝)
律政司首次引《反恐條例》檢控多人,涉嫌計劃在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民陣遊行中放置炸彈及槍殺警員,其中6男1女否認「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等控罪。案件在高等法院審訊,首名控方證人、警方國家安全處警員出庭作供。
證人供稱2023年5月19日收到上級指示,聯同另外兩名警員到收押所會見本案同謀者、控方證人黃振強,對方表示想認罪及交代案情。證人叫黃振強通知其代表律師,證人當時有做筆記,但有關筆記在會面後就銷毀,他只向上級口頭匯報了黃振強的認罪意向。
證人在辯方盤問下確認,與黃振強會面約10次,大部分會面均沒有保留筆記。2023年8月24日,他收到指示可向黃振強索取不損害權益的證人口供,由於並非警誡下供詞,同樣沒有保留筆記。證人解釋,筆記用作個人記錄,習慣處理完畢後就會銷毀,有關做法亦毋須知會上司。
同年9月16日,證人帶同列印的口供予黃振強過目,對方認為有地方「詞不達意」,要求修改,最終在9月23日簽署證人口供文件。證人否認會面中,黃振強有向警方「討價還價」,對方沒有提出如果認罪可以減少控罪,證人又否認自己銷毀筆記的做法不尋常。
受審的7名被告,其中6名男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及許湛榮否認《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以及交替的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以及否認串謀謀殺罪。
李家田另否認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女被告劉佩凝否認一項《反恐條例》下「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